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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12    点击数:

省政务公开协调办:

  本报告由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知的要求,根据白城市所辖县市区和市直63个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等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93686;传真:0436-3293686)。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扩大专项工作人员队伍。对现有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相关科室,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填报信息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同时根据需要选派更多的专项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好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据统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665人,其中专职人员105人,兼职人员560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开形式多样化。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不仅在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在本部门专网和局域网内大力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提高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白城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所辖各县(市)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25799条。

  (三)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要求信息工作人员对已公布的信息及时进行检查,对发生变更的内容及时更新,对新发生的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报送公共查阅点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白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吉政公组[2009]1号)转发《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六项制度,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白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白政办发[2009]70号),力求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各项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结合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放在重要位置,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工作加强电话联络和沟通,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09年,白城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所辖各县(市、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25799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18923条;市本级公开政府信息2637条;县(市、区)公开信息18346条;乡(镇)公开政府信息4816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全部公开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18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6570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数8331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995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347条;其他类信息6938条。

  (三)公开的形式。目前,在我市采取的主要公开形式有两种,一是网上公开,二是建立查询点。

  1.网上公开。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17个。

  2.公共查阅点。市政府在市档案局增设白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中心。全市信息公开查询点182个,全部能够进行电子信息查阅,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20575条、电子信息13130条,接待公众查阅人次2513次。同时发放政府公报(政报)4167份。

  (四)公开的及时性。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全部不超过20个工作日。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全部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2009年,白城市及所属各县(市、区)未收到政府信息书面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目前为止,我市尚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主要问题

  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看,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二是县(市、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

  2010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条例》实施2周年的有利时机,拟在五月份全市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大全社会的参与度,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大力抓好培训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调整情况,市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拟采取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形式,到县(市、区)、市直部门宣讲,举办学习班,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培养一批通晓和掌握政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抓好督查和考核。按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白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行风评议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