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白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要求,根据白城市所辖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93686;传真:0436-3293678)。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突出工作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重点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一是开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为进一步突出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整合政府网站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建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白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如何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为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提供指导。三是加强业务指导。针对重点领域部门工作难度大和具体工作人员变动频繁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具体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了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信息公开的顺利进展提供保证。
(二)完善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今年对《条例》实施办法、分层受理举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年度报告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各项制度更加严密和规范,操作性更强。为了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又研究建立了《白城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白城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白城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白城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几项制度,为全面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基础和制度保障。
(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督促惠民政策信息公开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公开惠民政策信息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全面将惠民政策以多种方式实施对外公开。一是扩大宣传,提升惠民政策社会知晓度。为确保惠民政策及时被公众知晓,针对部分群众对惠民政策了解不全面、不深入的实际,组织惠民政策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报送当前正在实施的惠民政策,进一步明确惠民政策执行依据、落实标准、执行部门及负责人和公开电话,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将惠民政策广泛宣传到位。二是规范程序,确保惠民政策公开不走样。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能,加强分类指导公开,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各项分类,规范公开程序,采取由“谁报送、谁上传、谁分类”的责任制公开办法,认真规范惠民政策项目,编制惠民政策目录,方便群众直接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确保政策公开不走样、不跑调,营造一个惠民政策网上规范公开的良好氛围。三是畅通渠道,提升惠民政策群众满意度。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网站这一平台的基础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将梳理出来的群众关注性的惠民政策,多渠道进行对外发布,确保惠民政策公开实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便民服务职能
按照《条例》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我们在畅通公开渠道上狠下功夫。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这一主渠道实施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了政府及其部门的机构职能、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建设规划、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政策、工作措施,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科研人员和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对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国家政策导向,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公开各职能部门办理事项的受理程序、受理时限和监督渠道,为市民办理具体业务提供指引。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将信息公开延伸至社区村屯。所辖乡镇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将各站办所业务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公开村务各项信息。四是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档案局分别设立查询点,今年以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各类查询2683人次。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上水平,我们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并将考核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当中,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根据评分标准,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追究其单位主管领导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4年,白城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所辖各县(市)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255327条,本年度主动公开59751条,其中市本级公开政府信息10986条;县(市)、区公开信息39001条;乡(镇)公开政府信息9764条。
(二)公开的内容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610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4024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数11903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3368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2879条;其他类信息21967条。
(三)公开的形式
目前,在我市采取的主要公开形式有两种,一是网上公开,二是建立查询点。
1.网上公开。本年度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59751条。
2.公共查阅点。全市信息公开查询点935个,今年新增256个,全部能够进行电子信息查阅,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255327条、电子信息255327条,接待公众查阅12245人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全部不超过20个工作日;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全部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白城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条,答复率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目前为止,我市尚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2015年的主要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虽有显著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充实;二是少数单位在公开过程中为保证信息数量而忽略信息质量;三是少数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2015年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拟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一把手协调会议。进一步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将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部门应该公开的重点信息公开到位。
二、积极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工作重点。一是公开高校招生、财务等信息。重点公开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艺术特长生等有关政策和信息,加大对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二是公开就业及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三是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做好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供水、供电、供气、移动、联通、电信以及科研机构等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畅通受理渠道,加强解疑释惑,提高答复效率。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