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提高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政策进行全周期解读。政策出台前,与社会公众和经营主体充分有效沟通,增进社会共识,引导社会预期。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解读,及时全面阐释政策。政策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执行效果和相关舆情,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并根据评估情况作出相应处置,推动政策落地实施。
二、解读范围
(一)市政府规章。
(二)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
(三)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统称政府部门)等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
(四)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三、解读主体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政府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
(一)市政府规章,由起草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做好解读工作。
(二)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工作。
(三)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工作。多部门联合制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
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政策文件的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发布权威声音。
四、解读程序
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要高质量做好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起草工作,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应对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作出细化安排,一般包括解读人、解读形式、解读重点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
(一)市政府规章,起草部门起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由司法行政部门报送代拟稿时一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报审文件代拟稿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或者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市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办理。起草部门认为文件不在解读范围、无需解读的,要在报审文件时予以说明,由市政府办公室确定是否需要解读。
(三)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工作,起草科室认为文件无需解读的,与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研究确定是否需要解读。
(四)市政府规章、政策文件出台前,除依法应当保密外,起草部门需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包括文件草案和草案解读,并明确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其中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起草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涉及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内容的,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日。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研究,在征集结束后向社会公开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应包括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情况、未采纳意见理由,未征集到反馈意见的文件也应明确说明。
(五)市政府规章、政策文件审定后,起草部门应对解读材料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同时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图解、新闻发布、政策吹风、访谈等工作。
五、解读内容
解读材料要有针对性,应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坚决杜绝把“政策解读”变成“文件要点摘抄”“文件压缩”等简单化、表面化做法。解读内容应包括:
(一)制发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二)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三)涉及具体办理事项的,应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四)涉及执法事项的,应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五)涉及惠企政策的,应当列明惠企政策事项名称、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渠道、办理流程、在线办理链接、现场办理地址、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
(六)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应说明修订的理由、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
(七)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应说明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八)起草部门在做好政策性文件全文解读的基础上,应当注重对核心条款进行要点式解读,对企业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条款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
(九)解读材料要标注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解读人办公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六、解读形式
解读材料以文字形式为主,鼓励增加图表图解、动漫动画、视频访谈、音频、H5等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实效性。
(一)文字解读,即起草部门提供的文字解读材料。
(二)图表图解,即依据文字解读材料制作图表图解,突出数据和案例等信息。
(三)视频动漫,即依据文字解读材料制作H5、视频动漫等。
(四)新闻发布会,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重大政策进行解读。
(五)访谈,即组织文件起草或执行部门相关人员接受访谈,解读政策。
(六)解读文章,即邀请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撰写解读文章。
各类政策文件均需进行文字解读。市政府规章、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均需制作图表图解。以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应以一定比例进行图解,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图解比例。各行政机关根据自身实际,积极运用H5、视频动漫、访谈、解读文章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重要政策性文件,可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进行解读,协调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七、解读发布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是解读信息第一发布平台,同时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拓宽解读信息发布渠道。
(一)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应设置“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发布政策文件及文字解读、图表图解、H5、视频动漫、解读文章等解读信息。“政策解读”专栏应作细化分类,可根据实际设置关键词,解读信息页面应与对应政策文件页面互为链接,方便公众检索查阅。
(二)政务新媒体应根据自身功能定位,积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工作。
(三)政府公报。政府公报电子版全文刊载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
(四)新闻媒体。要积极利用本地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发布政策解读信息。
(五)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
八、跟踪回应
(一)探索建立跟踪解读回应机制,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开设专栏,收集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要密切关注重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社会舆情反映,特别是对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要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误解误读点进行回应,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必要时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增进社会共识。
(三)政府部门应针对群众关注的政策热点,加强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的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九、工作保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并将其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加大检查力度,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做好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切实强化主动解读意识,不断提高解读质量。
县级政策解读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