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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735K/2023-02182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白城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5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本级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735K/2023-02182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白城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5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本级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5日
有 效 性: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本级科技领域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2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吉政办发【2020】5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发〔20182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白城市本级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26号),2020年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吉政办发【2020】5号)明确了科技领域省和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2019年11月,白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印发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白政发〔2019〕6号),明确白城市本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以上文件的发布为推进白城市本级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等六个方面,明确为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省和市区财政根据各级政府的科技规划(计划)或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分别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

    (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对围绕建设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根据相关规划等统一组织的科技人才专项,分别确认为中央、省或市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

    (三)科技领域其他未列事项。包括: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按外交领域改革方案执行;基本建设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科技管理与服务、科技研发机构,均需按现行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给予保障或支持。

    (四)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对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等,由中央财政承担主要支出责任;省、市区结合各自实际,根据相关规划等自主设立的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专项(基金等),由省和市区财政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三、配套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规定,做好预算安排,落实支出责任,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市、区分担机制,强化支出责任落实。市、区要按照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三)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科技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