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城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白城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白城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2〕11号)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白城市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市发改委组织起草了《白城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建议。《方案》已经通过了省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衔接性审核,经2023年第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等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充分衔接省方案,安排部署十大行动。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并结合白城实际,细化了十大行动的重点工作任务。
四、组织实施
《方案》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等三方面提出组织实施保障,为推动落实碳达峰重点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接下来,在《方案》基础上,白城市将推动能源、工业、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五个领域分别制定各自领域的碳达峰实施方案,构建“1+5”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