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城区和各乡镇新一轮基准地价标准》政策解读
白城市城区和各乡镇新一轮基准地价标准更新测算工作已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定编制完成,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指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区域和一定时间内,不同用途、设定容积率和土地开发程度的平均价格。基准地价是通过不同评估方法综合测算出来的,为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底价提供依据,也是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取得成本参考依据之一。
二、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切实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决策依据。依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和《吉林省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技术方案》,组织完成了白城市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制定了《白城市城区和各乡镇新一轮基准地价标准》。
三、本次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及上轮评价范围基础上适当外扩确定本轮白城市基准地价更新面积112.2平方公里。
四、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基准日是哪天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为2023年1月1日。
五、基准地价年期
基准地价年期统一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和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地下空间使用权年限参照同类地表用途最高年限。
六、基准地价价格是如何构成的
基准地价的价格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土地出让收益3个部分。
(一)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征地、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其中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地上物补偿费等费用,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征收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二)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指土地前期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通供气、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暖、通路),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所需的费用。
(三)土地出让收益:是指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等土地出让成本后的收益,包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土地出让业务费、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等)。
七、基准地价成果使用说明
(一)基准地价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内的平均价格。
(二)基准地价的作用是为即将出让的经营性建设用地确定出让底价提供依据,也可以为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核定建设用地成本提供依据。
(三)基准地价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从本轮成果政府公布之日起至下一轮成果政府公布实施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