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城市区地下综合管廊
线缆入廊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18〕13号
洮北区人民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白城市区地下综合管廊线缆入廊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区地下综合管廊线缆入廊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地下管廊线缆入廊工作,高效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城市市政管线入廊,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和转型发展。
二、原则要求
结合我市海绵城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建设和我市实际情况,本着“坚持立足实际,积极有序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的原则,稳步推进市区内12条主路上综合管廊和缆线管廊供热、供水、电力、通信等线缆入廊;21条支路线缆入地,151处居民小区内通信线缆入槽工作,做到老城区的街路、小区内地面无通信线杆、上空无通信线缆,让小区环境优美、市区街路宽敞。
(一)坚持应入即入的原则。已经建设管廊的区域,区域内的所有规划入廊管线必须入廊;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管线改造逐步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并拆除既有管线设施。应当纳入管廊但在管廊外进行地下管线建设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施工审批,市政道路主管部门不予挖掘道路审批,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路面的巡查巡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
(二)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管廊建设运营单位(白城市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市发改委按运营成本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研究我市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入廊费实行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三)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SPV公司要完善管理制度,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SPV公司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增加管线入廊,入廊单位要与SPV公司联系,批准后再入廊。SPV公司与入廊管线单位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计划实施12条主路的线缆入廊(综合管廊:供水、供热、电力、通信、中水管线入廊。缆线管廊:电力、通信线缆入廊);21条支路、151处居民小区内通信线缆入地工作。具体是:
(一)地下综合管廊电力、通信线缆入廊。按照老城区道路改造和城区新建道路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缆线管廊和综合管廊, 2015年至2018年,完成市区内12条街路地下综合管廊及缆线管廊建设,总长30.404公里。其中,综合管廊0.224公里(长庆街(铁路线下部分)0.124公里、丽江路(铁路线下部分)0.1公里),入廊管线为供水、供热、电力和通信等管线;缆线管廊30.18公里,(光明街3.56公里 、金辉街0.9公里、青年街2.77公里、胜利路2.62公里、新华路2.56公里、中兴路6.08公里、幸福街3.15公里、民主路3.04公里、红旗街2.95公里、辽北路2.55公里),入廊管线为电力电缆和通信光缆管线,管廊建成后应全部入廊。
(二)长庆街、朝阳路及21条支路、小区通信线缆入地。结合我市海绵城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建设,将已改造完成的长庆街、朝阳路2条主路电力、通信线缆入地;保胜路、兴安路、新兴路、民生路、海明路、洮安路、文化路、庆学路、公园路、麻纺路、瑞光街、金辉北街、明仁街、和平街、爱国街、振兴街、体育场街、创业街、强大路、三合路、多邦路21条支路、总长35.048公里;红叶小区、民生乙小区、百福小区等151处居民小区、总面积17平方公里电力、通信线缆入槽。
四、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地下管廊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市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管廊办)按建设工程规划,加快推进管廊建设和线缆入廊、入地工作。
(二)市发改委(价监局)做好前期市场调查,对我市地下管廊收费收费标准和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机制做准备。
(三)市财政局负责线缆入廊费用的资金筹措及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线缆入廊工程如期完成。
(四)市工信局配合市管廊办做好各入廊管线单位协调工作。
(五)各入廊管线单位(电力、移动、联通、电信、吉视传媒等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所属管线入地入廊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入廊时间安排。
(六)SPV公司在市住建局、市管廊办的支持下积极做好管线入廊单位协调工作,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做好管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管廊正常运行。
五、时间安排
(一)2018年1月15日前,市住建局完成幸福街、新华路等主路线缆入廊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工作。
(二)2018年2月14日前,市住建局完成幸福街、新华路等主路线缆入廊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三)2018年5月30日前,市发改委(价监局)完成管廊收费标准的制定与出台。
(四)2018年4月1日前,市住建局完成幸福街、新华路等主路线缆入廊工程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工作。
(五)2018年4月30日前,市住建局完成幸福街、新华路等主路线缆入地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
(六)2018年4月1日前,SPV公司完成与各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工作。
(七)2018年4月15日前,各入廊管线单位完成管线入廊的全面准备工作,并启动管线入廊、施工等工作。
(八)2018年9月30日前,管线入廊工作全部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落实管廊规划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入廊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解决入廊遇到的问题,协调电力、电信省直相关单位,做好入廊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
(二)给予优惠政策。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关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三)制定收费标准。入廊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线单独敷设和更新改造成本确定。日常维护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更新等维护成本,以及管线占用地下综合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白城市区地下综合管廊线缆入廊领导小组
附件
白城市区地下综合管廊线缆入廊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伟 市长
副组长:吴东文 副市长
成 员:车晓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伟 洮北区政府区长
梁子军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市新区办主任(兼)
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
李子罡 市发改委主任
谢殿卿 市工信局局长
马冬竹 市规划局局长
孙乃涛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 凯 洮北区政府副区长
胡长城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海江 市价监局副局长
蔡亚平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韩秀娟 市铁塔公司总经理
于银海 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张东林 市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
李向东 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李立军 吉视传媒白城分公司经理
王福生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经理
崔文军 白城市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局长孙乃涛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