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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18-0263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30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函〔2018〕5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18-0263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30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函〔2018〕5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30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

白政办函〔2018〕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直、中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120号)要求,推动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公开内容。坚持依法依规,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主动公开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信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服务信息;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署的落实情况、主要成效等执行、结果信息。公开内容要全面覆盖各领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各个环节。

  二、完善公开方式。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所监管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针对社会公益服务对象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三、加强解读引导。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于敏感事项和存在地区、领域差异的相关政策,公开时要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要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指导和监督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四、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要求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制定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列出公开事项清单,并将公开内容纳入本地、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

  五、强化监督考核。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请各地、各相关部门于8月10日前将具体工作落实方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102室),电子版发至bcszwgkb@163.com。

  联系人:倪靖雨 姬秋来 电话:3228178

  附件:白城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白城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