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
白政办发〔201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顺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发展形势,释放我市信息消费能力,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推动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围绕扩大和升级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新型信息消费类四大重点领域,紧紧把握供需结构升级方向,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为目标,加快建设信息消费供给体系,挖掘信息消费覆盖潜力,提升信息消费服务能力,夯实信息消费支撑基础,完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培育和形成我市信息消费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与内需潜力不断释放、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构建白城市现代化信息消费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消费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与导向性作用,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企业公平竞争。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消费产业链融合发展。
2.坚持需求牵引,创新发展。引导企业立足内需市场,强化创新基础,提高创新层次,加快关键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推进基于互联网业务、“互联网+”模式创新,培育发展信息消费新业态,提升信息消费产品、服务、内容的有效供给水平。
3.坚持完善环境,有序发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扩大信息消费的政策环境,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营造宽松的企业创新发展氛围,打造安全可信的消费环境,优化市场监管,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安全诚信有序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4.坚持统筹协调,联动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建立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会商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汇聚管理,强化上下联动,形成信息消费产业协同发展合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10亿元,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100%,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80%以上,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55%以上,城市家庭宽带接入服务能力预计达到100兆,农村预计达到20M兆。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信息产品边界深度拓展,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信息消费供给能力。
1.发展数字家庭产品。充分利用我市有线电视网络布局,结合实际,面向家庭推广远程教育、家居安防等信息化消费产品。(市文广新局、市工信局)
2.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发展。支持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社区建设,满足居民个性化数字文化服务需求。支持新型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高清互动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市文广新局)
3.推动各类信息平台开发应用。全市现有各类信息应用平台51个,多数为国家、省统建平台。要根据相关工作职能,研发数字办公、网络服务等信息平台的应用。(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通信管理办)
4. 促进一卡多用发展。通过科技创新产品,提高服务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其产业服务能力与综合竞争力。目前,我市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会员卡、支付卡等各种应用越来越多,导致消费都需要携带多张卡,增添诸多不便,即增加了运营成本,又降低了运行效率。便民服务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其广泛的应用服务领域和庞大的市场空间对促进我市行业技术进步,带动相关服务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通信管理办)
(二)挖掘信息消费覆盖潜力。
1.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利用窄带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建设和改造企业内部网络,提高生产过程中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能力。支持企业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打造智能工厂。推进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网络化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化转型,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贯彻国家 “两化 ”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大型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 “双创 ”平台,逐步开放 “双创 ”平台,聚集各类行业资源,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服务支撑。(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通信管理办)
2.完善电子商务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引导知名电商平台拓展服务农村功能,鼓励物流、商贸、邮政、快递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满足农村信息消费需求。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电商平台企业整合社区购物、医疗、家政、政务等信息和资源,打造一体化的信息和交易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信息消费提供支撑。支持工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加快跨境电商发展,鼓励域内外贸企业入驻知名电商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保险、外汇、退税、融资、认证等 “全过程 ”“一站式 ”的进出口外包服务,形成跨境电商全流程服务体系。(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
3.推动 “互联网+民生服务 ”发展。推进发展 “互联网+教育 ”,支持大专院校等教育机构开发教育资源库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推进各类教育机构优质课程等教育资源共享,发展远程教育。培育“互联网+健康医疗 ”服务新模式,推动医疗档案、居民健康等信息共享,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促进在线诊断、网络支付、结果查询等在线就医服务。升级发展 “互联网+旅游 ”,实施重点景区、旅游企业数字化改造,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云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推进 “互联网+社会保障”,推动社会保障卡普及应用,完善智慧医保和智慧社保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实现网上社保办理、社保缴费、就业等在线服务。(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人社局)
(三)提升信息消费服务能力。
1.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物联网示范应用,建设玉米、水稻等产业物联网示范园区,发展精准农业。推动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种植、生产过程、流通等信息监控平台,开展全市农产品联网监控溯源试点。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扩大标准化村级信息服务站,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市农委)
2.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 “一张网 ”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创新发展模式。建立完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 “互联网+政务服务 ”基层全覆盖。编制和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数据网站建设,促进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提升消费者信息消费技能。开展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试点示范,组织信息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农牧民、老年人等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强化农民信息培训,提高农民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市农委、市工信局)
(四)提升信息消费支撑能力。
1.加速完善高速宽带网络。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加强互联网协议第6版地址管理、标识管理与解析,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固定宽带建设,扩容骨干互联网带宽,推进乡村宽带建设,加快光纤到村建设,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广电网络全部实现光纤入户。加快移动宽带建设,按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4G移动宽带网络建设需求,适当补点增建基站,实现4G网络广度和深度覆盖,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市发改委、市通信管理办、市文广新局)
2.推动云计算应用普及。支持广电、电信运营商以及大型知名IT企业建设专业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服务和软件服务的云计算服务。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纺织云、医药云、冶金云等工业云平台,面向行业上下游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降低企业信息化门槛和创新成本。强化产学研合作,建设和完善一批云计算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推进云计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监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 “放管服 ”改革,推进信息消费领域 “证照分离 ”试点,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鼓励各级管理单位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在信息消费领域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通信管理办)
(二)建设完善信用体系。结合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承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公示,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纳入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的同时纳入省级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信用信息整合利用,实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各行业 “黑名单 ”制度。(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三)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严厉打击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知识产权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数字内容、软件产品等产权保护,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
(四)提升信息消费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动态、长效管理,提升信息消费安全。支持第三方安全评估与检测机构发展。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任务目标、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根据任务分工,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推进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支持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信息领域的投入。积极探索利用政企合作模式,为信息消费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科技金融,对信息消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三)降低信息消费成本。鼓励企业提高信息消费全流程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支持电信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定向降费、定向流量赠送活动,推动电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网络提速降费政策,合理降低网络资费。扩大公共场所免费无线网络覆盖范围,提高免费无线网络接入速度。加大金融支持信息消费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信息消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方式,降低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成本。
(四)加强跟踪监测。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信息消费统计分类标准和方法,积极开展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加强与央企、行业、重点企业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加强督导检查和运行分析,跟踪产业动态,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