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白政发﹝2014﹞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公共气象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44号),加快提升气象保障实现我市“三大战略”、推进“四化”统筹、落实“五大发展”、打造“六大功能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 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坚持需求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管理促动的发展策略,不断提高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报预测、气象监测预警、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建立省内先进、具有白城特色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为白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保障民生和国家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气象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 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保障有力、具有白城特色、满足白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气象事业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完善度达到95%;气温、降水等气象预报准确率提高2%—5%,24小时晴雨和气温预报准确率提高2%—3%;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20分钟以上,灾害天气预警准确率提升5%,气象信息公共媒体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预警信息覆盖城乡社会单元和拥有公共传媒的社会机构8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建设满足白城市监测预警服务需求的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基层气象机构基础设施完备度达到100%,农业气象和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加快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三)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强化“政府主导、预警先导、分类指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建立延伸到乡(镇)、社区的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多部门联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联动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属地化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考评体系,强化对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的综合管理,落实预防和应对措施;建成市—县—乡一体化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强现场气象应急响应能力建设。
(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加强各级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加强人影作业能力建设,建立标准化作业站54个,实现重点产粮区内每个乡(镇)具有2个作业点、基本实现重点产粮区全覆盖、其他每2个乡(镇)具有一个作业点;实现人工增雨作业覆盖面积1.5万平方公里、年增雨量3—5亿立方米,人工防雹保护面积1.2万平方公里。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作业体制机制,健全作业效果检验评估业务,大力开展人工增雨(雪)抗旱、人工防雹、森林草原防(灭)火以及生态蓄水、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影作业服务。
三、加快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五)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当地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实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多样性、精细化和广覆盖。新闻媒体、通信、网络和社会载体的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和“绿色通道”实现气象信息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完善对气象灾害敏感经济行业的专业专项风险预警服务,提高服务的成熟度和经济效益。
(六)健全农业与生态气象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立多部门共享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综合信息平台和共享机制,建立主要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联动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成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为核心的粮食安全气象服务保障业务体系;建立向海生态环境气象观测基地和“引嫩入白”流域气象生态观测基地,建立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和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体系。
四、加快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
(七)提高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和保障能力。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成基本覆盖全市的间距20km、重点区域5km的自动气象观测站网,以及雷电监测系统,气象卫星接收处理系统;建立部门间气象观测站网统一规划建设协调机制,建立环境气象监测站网,完善交通、旅游、电力、能源、城市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完善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和全网全程技术保障平台;建立高清可视会商系统;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和数据汇集、交换平台;建立气象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八)提高气象预报预测预警精准化水平。健全不同预报时效有效衔接的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完善精细化的气象要素预报预警技术体系;发展环境、交通、旅游、电力等专业气象预报业务,开展城市生命线气象预报预警、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建成客观化气候预测业务系统,建立各类预报产品检验评估系统。
(九)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建立嫩江、洮儿河、“引嫩入白”区域气候变化监测系统,开展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建立极端气候事件风险评估、城镇化和区域开发建设等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业务系统;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五、加强气象持续发展支撑能力建设
(十)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将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改善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条件;依法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并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工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工程、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气象现代化基础支撑能力。
(十一)提高气象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各地要把气象科技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对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变化应对、环境气象等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部门资源,优化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建设;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和评价机制,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气象科技业务贡献率。
(十二)加强气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根据气象防灾减灾的需要,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机构,核定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的机构编制、人员和运行经费。要切实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干部职工纳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计划,将气象高层次人才、气象高技能人才和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纳入相关人才培养工程,将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十三)健全地方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气象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预算投入机制,将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和人员津贴补贴等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安排财政预算时通盘考虑,并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十四)加强气象行业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市、县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气象行业监管水平;完善气象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气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六、加强对推进气象现代化的组织领导
(十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级要建立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地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本地气象现代化建设。市气象局要做好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支持。
(十六)强化督促考评工作。要制订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发挥气象现代化指标的目标导向和考核评价功能,定期考核通报目标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和县级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全面做好推进气象现代化各项工作。
(十七)签署局市合作协议。由市气象局牵头尽快签署白城市人民政府与吉林省气象局局市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白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西部生态经济区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白城市城乡气象灾害防御、农业气象服务、人工增雨、气象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改善能力,促进白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