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白城市区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白政办函〔2017〕52号
洮北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白城市区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白城市区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总则
1. 工作目的。为保障供热质量,保护热用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工作原则。按照 “放、管、服” 改革要求,实行市级统领、区级实施、属地管理、高效处置的应急管理体制。
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吉林省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白城市区内集中供热企业及供热系统突发的一切供热事件、事故。
二、职责分工
成立应急指挥组、救援抢修组、治安维稳组、群众思想工作组、医疗救护组、综合协调组6个专项工作组。
其中:应急指挥组、救援抢修组、治安维稳组、群众思想工作组、医疗救护组,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分别组建、调用;综合协调组由市级组建,负责市区集中供热应急工作的总协调,并统筹调配、综合使用每个区的5个专项工作组应急力量,形成整体应急工作力量。
1. 应急指挥组。
(1)负责属地集中供热企业突发供热事件、事故的应急组织、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实施;
(2)负责属地集中供热企业突发应急情况的上报、跟踪及其他有关应急工作的协调、落实。
2. 救援抢修组。
(1)负责属地集中供热事件、事故相关应急队伍的调度,抢修人员的安排;
(2)负责属地集中供热救援抢修所需车辆、设备、设施的统筹调用、储备、保管、补充、更新等。
3. 治安维稳组。
(1)负责属地发生集中供热事件、事故企业现场抢修施工时的秩序维护;
(2)负责属地集中供热企业强制切割并网整合中阻挠、干扰施工人员的驱离等治安应急处理工作;
(3)负责属地集中供热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的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控和维稳处置等工作;
(4)负责属地集中供热事件、事故发生后,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
(5)负责做好属地供热期间因供热质量等原因引起的信访接待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将矛盾稳控在属地。
4. 群众思想工作组。
(1)负责属地集中供热故障排除时间内,供热质量短时不达标引发的受热户不稳定因素的稳控;
(2)负责组织属地街道(社区)深入百姓家中,做好有关供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解答、解释;
(3)负责正面舆论引导,使广大辖区居民能明辨是非。
5. 医疗救护组。
(1)负责属地集中供热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医疗救护、救治工作;
(2)负责属地集中供热事故伤病人员的转移、转诊工作;
(3)负责属地集中供热事故带来的心理障碍等应急救助工作。
6. 综合协调组。由白城市区城市集中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其职能,具体负责:
(1)贯彻执行白城市区城市集中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决定,负责市区突发性集中供热应急事故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推动等工作;
(2)负责突发性集中供热应急事故的紧急预警发布和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工作;
(3)负责重特大供热事故发生时,按市领导小组指示,做好应急抢修救援所需资金的协调,并负责整体调配、综合使用全市各方面力量,集中实施应急处置;
(5)负责建立市、区集中供热应急事故信息网络和指挥平台;
(6)负责与市应急办公室的信息沟通与联络。
三、应急目标确定及处置时限
出现供热应急事件、事故时,集中供热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属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告,由各区当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按应急目标使用应急指挥、救援抢修、治安维稳、群众思想工作、医疗救护等力量实施应急处置:
1. 集中供热企业因供热管网(线)爆裂、极寒天气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大量热水泄漏,造成大面积停热,要在12小时内恢复供热。
2. 供热锅炉等压力容器爆裂、爆炸,可以修复的要在24小时之内完成;不具备修复价值的,要在48小时内完成备用锅炉更换。
3. 供热期间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由此引发的突发性供热弃管事故;因供热企业人为故意不购置燃煤,不维修管网、设备等原因,造成无法实施供热;人为故意以种种借口不起炉、不开栓,造成大面积停供事故,要立即组织实施切割、接管、并网工作,第一时间并入热电联产供热管网。
4. 在供热质量不达标,引发集体上访时,供热企业要查明原因,如实向群众说明情况,并快速采取措施,使供热质量达标;如引发群众多次上访,将依据《白城市区集中供热企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处理。
5. 热电联产供热企业要制定供热应急处置预案。因故停供时,要强力高效处置,必保尽快恢复供热。
6. 经各区政府(管委会)研判,确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其它突发性事故。
四、组织体系
成立市、区两级集中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市级
组 长:李明伟 市长
副组长:张洪军 副市长
刘 磊 副市长
成 员:李德明 市住建局局长
王月和 市环保局局长
齐 军 市信访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
张世博 市安监局局长
孟昭东 市质监局局长
张 伟 洮北区政府区长
梁子军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吴东文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景利 市新区办副主任
李清奎 市城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主任由李德明兼任。
(二)区级:各区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城建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属地住建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属地住建局局长担任。组织机构相关成员单位自行确定。同时,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属地应急预案。
附件:各区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各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洮北区人民政府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各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一、应急指挥组
组 长:张 伟 洮北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 宇 洮北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凯 洮北区住建局局长
王啸治 洮北区环保局局长
王晓伟 洮北区信访局局长
王林宇 洮北区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周连庆 洮北区安监局局长
程丽东 城管洮北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任由陈凯兼任。
二、救援抢修组
组 长:张 宇 洮北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凯 洮北区住建局局长
陈 明 洮北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代宏 中兴热力公司总经理
三、治安维稳组
组 长:张 森 洮北区政府副区长、公安洮北分局局长
成 员:王晓伟 洮北区信访局局长
周连庆 洮北区安监局局长
张 勇 公安洮北分局副政委
四、群众思想工作组
组 长:苗 璐 洮北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艾景双 洮北区海明街道办事处书记
董晓峰 洮北区明仁街道办事处书记
赵文庆 洮北区长庆街道办事处书记
五、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李清华 洮北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孟 力 洮北区卫计局局长
张冬生 洮北区消防支队大队长
宋显峰 白城市医院院长
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各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一、应急指挥组
组 长:刘景利 市新区办副主任
副组长:李继良 市新区办副主任
刘殿忠 市新区办副主任
刘志东 市新区办副主任
陈 勇 市新区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行政办公室
二、救援抢修组
组 长:李继良 市新区办副主任
副组长:杨 明 市新区建设局局长
王 强 市新城公司总经理
陈 雷 新开集团总经理
成员单位:市新区建设局、新城投公司、新开集团
三、治安维稳组
组 长:刘殿忠 市新区办副主任
副组长:林树龙 市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周 策 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新区城管执法局、园区公安分局
四、群众思想工作组
组 长:刘志东 市新区办副主任
副组长:王 翠 市新区街道办书记
成员单位:市新区街道办
五、医疗救护组
组 长:刘志东 市新区办副主任
副组长:王 翠 市新区街道办书记
成员单位:市新区街道办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各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一、应急指挥组
组 长:吴东文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胡长城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文武 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邵立群 白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局长
王 晨 白城经济开发区信访局局长
张永刚 白城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赵 志 白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焦明宇 白城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长
季海峰 白城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局长
二、救援抢修组
组 长:薛 龙 白城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苏子斌 白城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中队长
成 员:张宝军 京科热力总经理
三、治安维稳组
组 长 :张永刚 白城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刘广彪 白城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陈春野 白城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队长
郭 军 白城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教导员
四、群众思想工作组
组 长:王 晨 白城经济开发区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王子龙 白城经济开发区信访局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王海涛 白城经济开发区信访接待科科长
五、医疗救护组
组 长:王 顿 白城市医院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雪霞 白城市医院副院长
成 员:姚 莹 白城市医院医务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