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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0-05331
分  类: 城市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24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0-05331 分  类: 城市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24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4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0﹞4号

洮北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海绵城市建设、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的基础上,利用四年时间实施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决策部署和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具体精神及省政府《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导,以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为目的,牢牢抓住国家关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和《东北地区西部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政策机遇,通过认真解决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将白城打造成集海绵、生态、智能、宜居为一体的东北西部区域中心城市。

  二、总体原则

  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是白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重大民生工程的拓展工程,既要对已改造小区进行完善提升,又要对未改造的老旧小区分步骤、有计划的实施改造。在借鉴海绵城市建设、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经验抓好工程高质高效建设的同时,要尊重群众的意愿,顺应群众的期盼,坚持“先民生后提升”,确保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有序进行,平稳推进。实现“路要平整、绿要提质、灯要明亮、水要畅通、车要有序、线要规整、面要美观、违章要拆除、设施要齐全、环境要优美、居住要安全”的改造目标。具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依靠群众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区、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认真听取居民百姓的意见,将满足城镇居民需要作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小区居民协商形成改造共识;调动广大群众和小区相关联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以此让居民百姓形成珍视改造成果,共同努力维护改造效果的自觉,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结果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市级统筹,区级(行业)配合的原则。市级层面主要负责规划设计、资金筹集、任务分解、统筹协调等工作;各区和行业(自来水、热力、燃气、电力、通讯等)部门,按照市级分解的任务做好配合工作,不仅要为施工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还要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形成上下联动有序、横向互动到位,整体推进统一的保障机制。

  (三)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在具体操作中,无论是确定实施的整体工程,还是细化操作的具体项目,都将实行全面公开、透明操作,以公开促进公正、公平,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每一项工程都做到按规章办、按规矩干、按标准建,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四)坚持深化“放管服”,无障碍运行的原则。此次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持续时间长,改造范围广,年度改造任务重。在保障依法审批的同时,通过不断推进“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来营造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软环境,做到“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办结。建立依法、方便、快捷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力保障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快速推进,确保改造一项、完工一项、竣工验收一项、百姓满意一项,绝不留有任何“后遗症”。

  (五)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这次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资金主要来源是中央补助资金,严格依据不同年限上级资金支持的力度,摸好底、算准账,根据各个小区的实际,科学排队,做好规划,依次改造。既要保证改造效果,通过当年的改造效果,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对下年度的资金分配额度;又要保持社会平稳,确保将好事办好。

  (六)坚持一区一策,统筹实施的原则。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不仅是一项群众愿望特别强烈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发展工程。要针对不同小区的不同现状和百姓的不同需求,确定改造内容。采取一区一规划,一区一设计的办法,制订改造清单;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要尽可能打破小区分割,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复杂、破旧,供水、供气、供暖、排水等多类管网叠加交织在地下,且基本都没有可依据的当年施工图纸做支撑。改造量大、难度大,为了避免重复施工,反复挖掘地面,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过程中必须采取先地下改造,再地上施工的办法进行,在地下工程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地面建设,更不得在地下改造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铺设小区路面,做到地下、地上施工统筹实施,不打乱仗。

  (八)坚持海绵元素,改造效果双推进的原则。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要最大限度坚持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在老旧小区内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进海绵元素设计,并确保按海绵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实行“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海绵元素”建设模式,以此强化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效果。

  (九)坚持建管同步,管理创新的原则。实行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与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治理机制同步进行,由各区承担起物业管理主体责任,让街道或社区在物业管理上真正有责、有权、有力。建立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小区常态化养护管理模式,实施全市居住小区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实现小区管理和维护无“死角”,打造维护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成果“白城特色”。

  (十)坚持“先急后缓、先难后易”的原则。优先对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改造资金有保障的小区进行整治。

  三、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范围及内容

  (一)改造范围。

  利用四年时间,完成洮北区、白城经济开发区和白城工业园区等区域内老旧小区的改造。涉及300个小区、2500余栋楼,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465万平方米,户数约13万户。其中2020年改造21个小区、310栋楼,改造总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户数15097户;后续每年改造按省住建厅下达的计划并结合我市财政实际情况分布实施。按照《吉林省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0﹞70号)的要求,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拆除新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不列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计划。

  (二)改造内容。

  1. 改善房屋功能。维修屋面防水;修复楼道灯;修缮破损的楼宇门、屋檐、台阶、楼梯扶手;维修改造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具备条件的设置门禁。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节能、节水器具。对房屋安全检测达标、建设条件允许、居民协商同意、建设资金落实的进行家装电梯。

  2. 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缮,优化对外交通通道,要满足消防车、救护车、小汽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各种管线设施和计量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线槽,各种管线要坚持能入地尽可能入地,拆除原有明线、线杆;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充分考虑未来5G网络建设;设置自行车、电动车棚;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停车场(库);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海绵城市元素改造,建设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等设施。与居住区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纳入改造范围。

  3. 改进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把幼儿园、托儿所、养老、助餐、文体、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作为重要配套,纳入规划设计予以建设或改造。将老旧小区治理体系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4. 改观居住环境。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污染;对原有垃圾道、垃圾池封闭、拆除,更换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规范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对原有草坪、树木进行改造提质,增加园林小品,按有关规定,尽可能做到“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打造“开门见绿、推窗见景”的小区景观。

  5. 完善技防、消防设施。小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小区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区域设置监控探头。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智慧公安系统。对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小区应对现有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设备。老旧小区应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清理堵塞室内消火栓箱的杂物,在公共设施建筑内适当增加挂墙式灭火器。

  6. 注入文化元素。加强小区文化建设力度,通过建设文化墙、文化专栏等形式,向老旧小区注入文化元素,提升小区品位。

  四、时间安排

  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计划四年(2020年-2023年)时间完成,每年具体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谋划。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对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进行全面谋划;协调组织各区、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和规划设计单位、各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踏查,入户调查、摸清群众改造意愿基本情况;制定老旧小区总体实施计划;组织完成规划设计、资金筹集、施工保障、拆除违建、舆论宣传、督导督查、考核验收等项工作。(11月1日-12月20日)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户外广告栏、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对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达到统一思想、释疑解惑,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目的。(12月1日-次年12月30日)

  第三阶段,拆除违建。由市规划部门认定、各区和各包保相关部门按照白城市“拆违十法”,深入包保责任区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思想引导自行拆除和市城管局依法强制拆除协同推进。(12月1日-次年4月20日)

  第四阶段,项目前期工作。依据普查数据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发改部门进行审批。办理开工前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及工程招投标等工作。(11月1日-次年3月30日)

  第五阶段,工程项目施工。按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总体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坚持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做到科学安排、有序实施、分步开工,组织完成好工程施工全过程,保工期、保监管、保质量、保安全。(4月20日-11月20日)

  第六阶段,验收考核。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工作考核制度、工程建设验收制度,对部门、单位、干部作出公正、准确的评价,以此决定奖惩。(10月1日-12月30日)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措。在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补助支持的基础上,建立地方财政配套、居民合理分担、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市场运作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按照省级文件的规定(吉建联发〔2019〕70号)“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

  (二)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安居工程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文件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为实现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顺利推进、圆满完成,重点将以“五个强化”,确保“五个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分解到位。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秘书长、各区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协调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日常工作和各项任务实施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绩效考核目标、内容及考评办法,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做到工作梳理到位、任务安排到位、责任分解到位。

  (二)强化宣传发动,确保全员参与到位。市级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及时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负面典型,特别是对拒不拆除违法建设的钉子户进行重点曝光,引导全体市民依法行事、遵章守纪。各级包保领导、干部要深入包保责任区,现场动员,面对面工作,摸实情、控根源、用真招、克难关,营造全社会齐抓实管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协同协作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在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各项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定期例会等形式,随时分析研判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强化考核监督,确保问效问责到位。为了确保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取得实效,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市绩效考核部门要制定好有针对性的考核细则,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市督查指挥中心适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印发督查通报。对在实战中表现好的干部要科学选用,形成激人奋进的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

  (五)强化机制保障,确保工作运行到位。市、区两级层面要结合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不断完善创新城市管理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提炼建设和提升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巩固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成果,以城市管理治理的规范化、长效化,打造老百姓舒心居住、幸福生活的美丽白城。

  七、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事项协调和日常性工作;负责编制规划、可研等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对上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监督和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市发改委负责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项目审批,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资金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用地部门负责做好相关规划、用地审批,违建认定等服务工作。

  (五)市城管局负责拆除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

  (六)市审计局负责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市公安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方案审核和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验收。

  (八)市文广旅局负责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政策宣传、文化元素及配件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及验收工作。

  (九)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小区加装电梯安全评估、重大修理、改造或更新和验收工作。

  (十)水、电、气、暖、通讯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所属产权管线整理、改造工作。

  (十一)洮北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协调改造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改造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创新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实现小区改造后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

  (十二)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老旧小区配套养老设施的建设、调查评价等工作。

  (十三)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做好老旧小区配套幼儿园、托儿所建设、调查评价等工作。

  (十四)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做好老旧小区配套医疗机构建设、调查评价等工作。

  (十五)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督促、指导社会单位、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配合城管部门对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当场清理。

  附件: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明伟 市长

  副组长:张洪军 副市长

          张国华 副市长

          张天华 副市长

          邓  健 副市长

          吴东文 副市长

          梁仰椿 副市长

          曹华政 副市长

          林海峰 副市长

   成  员:高 航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德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国辉 市住建局局长

          孙秀忠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隋海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文君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  军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金凤 市妇联主席

          李子罡 市发改委主任

          孙永德 市教育局局长

          李  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齐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费建伟 市民政局局长

          尹光惠 市司法局副局长

          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

          潘广明 市人社局局长

          戴云龙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会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宇 市城管局局长

          李德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  加 市文广旅局局长

          王月和 市卫健委主任

          沈雪松 市审计局局长

          孟昭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  兵 市人防办主任

          任克南 市金融办副主任

          张  军 市政数局局长、督查指挥中心主任

          苏永新 市林草局局长

          武新宇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春发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

          杨喜军 市残联理事长

          曲满江 白城广播电视台台长

          于铁林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黄永贵 市运管处处长

          张  伟 洮北区区长

          梁子军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仲伟刚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迎祥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蔡亚平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隋志文 铁塔公司白城市分公司总经理

          刘伟国 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雷洪斌 市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

          毕宏臣 市电信分公司副经理

          孙大庆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杨国辉担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协调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建设日常工作和各项任务实施等具体工作。启用专用章,以白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印发相关文件。

  领导小组下设规划设计、工程指导、拆违指导、资金保障、党建宣传、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等7个工作组。各组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规划设计工作组

  组  长:杨国辉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杨军才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职  责:负责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总体设计方案和具体项目设计清单;做好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和施工图审查;组织专家调研、会诊、指导工程建设改造的相关设计技术问题;制定工程建设、改造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备案、移交和管理等工作。

  二、工程指导工作组

  组  长:杨国辉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杨军才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职  责: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改造计划;制定完善工作保障措施;协助各建设改造单位办理工程招投标,并落实好施工管理等项工作;督导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要求规范施工,监管施工质量和安全;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和上报发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验收;做好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拆违指导工作组

  组  长:张  宇 市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陈  凯 洮北区副区长

          丁怀志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胡长城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海军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职  责:负责制定拆除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制订违法建设拆除细则和计划;指导各区全面摸排调查登记违法建设清单,对违法建设进行审核认定并按照相关程序推进实施;负责指导各区做好控违拆违整治的统一协调、情况通报、跟踪监督、考核考评等工作。

  四、资金保障工作组

  组  长: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

          李子罡 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安春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振海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于洪斌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职  责: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收集、整理、研究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整合相关政策性扶持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发挥政策扶持资金最大效益;协调做好项目包装和融资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做好资金筹集;对接金融部门对项目贷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监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根据项目性质、项目规划和资金预算,审核分析相关筹资方式并进行统计备案、财审跟踪、资金监察等工作。

  五、党建宣传工作组

  组  长:隋海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王延军 白城日报社社长

          曲满江 白城广播电视台台长

  职  责: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积极宣传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制作各种专题宣传资料、收集影像资料、定期报送工程建设信息;指导协助各区做好工程项目通知公告发布等工作。负责督导各区组织街道党支部建立由党员参加的“两员”机制(即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质量监督员和反映群众热点的通讯员)。

  六、督查督办工作组

  组  长:张  军 市政数局局长、市督查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国明 市督查指挥中心常务副主任

  职  责: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督查督办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完善督查台账;根据相关会议部署和领导要求确定督办事项、科学分解落实任务,并限时抓好办理落实;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和各区对交办的困难事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示通报督查督办情况。

  七、绩效考核工作组

  组  长:孙秀忠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张春雨 市人社局二级调研员

  职  责: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考核工作计划、考核方案、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考核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指导各区细化绩效考核相关内容,及时处理绩效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情、投诉、举报、意见反馈等相关问题;完成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