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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0-09959
分  类: 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2020年汛期防汛应急指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0-09959 分  类: 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2020年汛期防汛应急指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白城市2020年汛期防汛应急指挥联动

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直、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白城市2020年汛期防汛应急指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2020年汛期防汛应急指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

  为了适应机构改革后防汛工作职能调整,保证防汛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和操作体系有序运转,自动配合,高效灵活,确保决策快捷,指挥顺畅,衔接紧密,推进有力,特制定本联动机制。

  一、联动原则

  一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和防汛抗洪抢险“一盘棋”的思想。

  二要牢固树立市和县(市、区)两级联动、部门联动、上下游和左右岸联动的思想。

  三要牢固树立决策指挥、实施操作、督查督办和联防联动的思想。

  四要牢固树立统一指挥、各司其职、顾全大局的思想。

  二、工作思路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放在最高,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的风险降到最低。

  二是有汛没汛按有汛准备、大汛小汛按大汛准备、有险没险按有险准备、抢不抢险按抢险准备。

  三是立足于防、强化于治、适度于抢、防患于转。

  三、联动的具体事项

  按照应急响应级别,执行市、县(市、区)分级管理,发生重大险情时,可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支援。

  (一)气象信息运用使用联动。

  由市、县(市、区)两级气象部门负责对雨情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并且加强与上下游、左右岸气象部门的沟通,以气象信息专报分级报给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由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多媒体等方式,统一发布预测预警预报信息;由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预警预报信息,提前做好防汛防灾的工作部署;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防汛抗旱应急响应(I级、II级、III级、IV级)的级别,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宣布启动、提升、降低、解除应急响应,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启动相应级别响应的措施和行动。

  (二)水文信息运用使用联动。

  由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白城分局负责对江河、水库的水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且加强与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的沟通,将上下游、左右岸相关水情信息汇总成水情信息专报,通过水情信息专报向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江河、水库的水情信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水情信息由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白城分局提供,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水情信息由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水利部门依据水情信息进行科学研判,提出下一步防汛抢险意见;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防汛抗旱应急响应(I级、II级、III级、IV级)的级别,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宣布启动、提升、降低、解除应急响应,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启动相应级别响应的措施和行动。

  (三)汛情信息运用使用联动。

  由市、县(市、区)两级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水库等汛情信息的汇总、研判,执行属地管理。由市、县(市、区)两级水利部门提出下一步的防汛工作意见,并且分级向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和常务副总指挥报告;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决策部署相关工作。

  (四)险情信息运用使用联动。

  1.堤防、水库、水闸、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由市、县(市、区)两级水利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汇总信息,科学研判,拿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意见,并且分级向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和常务副总指挥报告,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决策部署相关工作。

  2.城区防汛工作由市、县(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执行属地管理,及时疏通城市排水管网,提高应急防洪排涝抢险能力;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住建部门进行科学研判,提出下一步防洪排涝抢险工作意见;发现一般险情立即向属地城市防汛总指挥(主管城建的政府领导)报告,由市、县(市、区)城市防洪总指挥主持会商、决策部署相关工作;发现重大险情立即向属地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和常务副总指挥报告,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决策部署相关工作。

  3.山洪灾害责任主体是洮南市人民政府、洮北区人民政府和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由属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做好预测、预警、预报、转移避险、抢险救灾等相关工作;一般险情由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安排部署,及时转移避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大险情要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和常务副总指挥报告,报告灾情发生、发展和处置的全过程,请求防汛抢险队伍、防汛专家和防汛抢险应急物资等支援;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预警信号可参照县(市、区)→乡(镇)→村→组→户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村可直接报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且可以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灾情信息运用使用联动。

  由市、县(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执行属地管理,分级统筹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行核灾、减灾、救灾。

  (六)抢险物资储备调运联动。

  抢险物资储备调运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责任主体要在汛期前备足、备齐、备好防汛抢险应急物资;重大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可以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调拨,紧缺物资由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争取。

  (七)抢险队伍的组建和调用联动。

  抢险队伍组建和调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责任主体要在汛前组建常规防汛抢险队伍,负责一般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相应程序请求军分区、63850部队、武警、消防和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等中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支援。

  (八)防汛抢险专家队伍的组建和调用联动。

  由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分别组建防汛抢险专家库,通过专家会商,发挥好专家的参谋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发生重大险情时,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可向上级请求专家支援。

  (九)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队伍的组建和调用联动。

  由市、县(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属地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队伍的组建和调用,做到随用随到,并且分级向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备。

  (十)电力和通讯保障联动。

  由市、县(市、区)两级电力部门负责维护、维修、抢修电力设施、设备,执行属地管理,确保抗洪抢险电力需要。由市通信管理办和县(市、区)通信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汛期防汛的正常和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电力和通信部门要服从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落实好防汛抢险相关工作部署。

  (十一)治安和交通保障联动。

  由市、县(市、区)两级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属地灾区的社会秩序稳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物资和破坏防洪工程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由市、县(市、区)两级交通部门负责属地的交通秩序和道路抢修,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保障运送防汛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

  (十二)舆情引导宣传报道联动。

  由市、县(市、区)两级宣传部、网信办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属地的防汛抗洪宣传报道、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重大舆情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属地党委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十三)巡河巡堤巡库查险工作联动。

  巡河巡堤巡库查险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由其建立汛期辖区内江河、水库、堤防和重点防御部位巡河巡堤巡库查险工作机制,做到有专人值守,能及时发现险情、报告险情、科学处置险情;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要制定巡堤、巡库手册,明确不得单人巡堤、巡库,做到每组两人以上,巡查人员不能擅自处置险情,发现险情要第一时间向属地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十四)防汛预案和防汛应急演练联动。

  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制定防汛预案和防汛专项工作方案,用于指导所辖区域内防汛抗旱应急处理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制定的防汛预案和防汛专项工作方案要围绕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突出联动响应工作机制,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对我市防汛工作的影响,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编制防汛预案和防汛专项工作方案的质量。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演练、山洪灾害人员转移演练、水库防洪调度演练、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演练和夜间防汛逃生应急演练,并且加强对各级防汛责任人的培训,用演练检验预警信号、转移责任人、避险路线和安置地点的落实情况,保证不留死角、不漏一人,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进一步提升快速反应和应对能力。

  (十五)防汛值班值守工作联动。

  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应急、气象、水文、水利、住建等主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承担汛期值班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执行防汛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本联动机制未涉及的单位、部门,按照防汛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