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吉林省“大水网”骨干工程暨引嫩入白扩建
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
白政办函〔2020〕3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直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吉林省“大水网”骨干工程暨引嫩入白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白城市引嫩入白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伟 市 长
副组长:张洪军 副市长
张天华 副市长
吴东文 副市长
林海峰 副市长
孙志刚 副市长
高 航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孙伟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子罡 市发改委主任
李 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宝学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
潘广明 市人社局局长
戴云龙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会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国辉 市住建局局长
李德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 非 市水利局局长
黄秀清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 加 市文广旅局局长
孙晓东 市应急局局长
沈雪松 市审计局局长
任克南 市金融办副主任
苏永新 市林草局局长
张晓波 市能源局局长
王天昊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 军 市督查指挥中心主任
吕国祥 市统计局局长
王景伟 市引嫩入白建管局副局长
姜喜峰 市洮儿河灌区管理局副局长
温建军 白城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 伟 洮北区区长
赵 楠 镇赉县县长
纪 纲 洮南市市长
赵彦峰 大安市市长
仲伟刚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梁子军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白城市引嫩入白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孙志刚兼任,副主任由孙伟光、范非、王景伟、姜喜峰、李书文、刘波、石文博、王敬东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引嫩入白建管局承担,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工作行文时由市引嫩入白建管局代章。
二、项目建设工作专班
主 任:孙伟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 宇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景伟 市引嫩入白建管局副局长
曲柏臣 市引嫩入白建管局副局长
姜喜峰 市洮儿河灌区管理局副局长
李书文 洮北区副区长
刘 波 镇赉县副县长
石文博 洮南市副市长
下设六个专项推进组:
(一)镇赉县推进组:组 长:石志海
组 员:尹凯武 石海春 庞 伟 张振宇
(二)洮北区推进组:组 长:鲍明军
组 员:李宝江 田玉华 赵丽峰
(三)洮南市推进组:组 长:樊宝成
组 员:杨树春 李恩祥 王 鹏
以上三个推进组主要负责协调各地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获取基础资料,做好水资源供需分析,搞好技术对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四)综合保障组:组 长:王景伟
组 员:高文雪 张 卫 吴 怡 许 策
主要负责前期工作推进中组织调度会商、会议筹办、信息简报、材料综合等工作。
(五)专项协调组:组 长:曲柏臣
组 员:霍仲四 商亚明 王延玲 张 翔 王国相
主要负责协调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等省市有关厅局,组织协调推进环评、占地、移民等各类前置要件编制、审查、审批工作。
(六)技术指导组:组 长:王景伟
组 员:刘会刚 高雪松 姚玉海
张继奎 郑少慧 刘大伟 李凤庭
主要负责设计中的水资源供需分析等重大技术问题,定期组织专家对技术路线进行论证把关,与省市有关厅局搞好技术对接;组织督促设计方案编制、审查、审批工作等。
附件:吉林省“大水网”骨干工程暨引嫩入白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20 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吉林省“大水网”骨干工程
暨引嫩入白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更好地推进吉林省“大水网”骨干工程暨引嫩入白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现将吉林省“大水网”骨干工程暨引嫩入白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吉林省“大水网”骨干工程暨引嫩入白扩建工程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审议重大事项,部署重点工作,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和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和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对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制定印发有关工作文件,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每月综合调度各项任务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发改委:负责协调上下级发改部门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价的审查、审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争取中央及省对项目的支持。
(二)市工信局:负责提供白城市现有工业用水规上企业情况。
(三)市公安局:负责工程推进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协调上级财政部门争取下达资金及时到位,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五)市人社局: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增减、调转等保障工作。
(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上下级自然资源部门推进工程建设、用地预审、选址、压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编制、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和移民安置项目用地的征收、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配合完成工程选线、勘察等前期工作;协调工程沿线取料场、临时堆料场、弃渣场等占地工作。
(七)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审查、审批工作。对工程选线提出生态环保意见与建议。
(八)市住建局:负责提出给水、排水、供热、燃气近远期发展规划及用水需求。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下级交通运输部门配合推进工程与交通设施交叉审批等相关工作。
(十)市水利局:负责协调上下级水利部门协助工程地下水专题、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征地移民规划、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审批工作;提供水利基础资料,提出水利近远期发展规划和水资源需求。
(十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工程沿线田间发展近远期规划,确定需水需求,协调田间工程建设。
(十二)市文广旅局:负责协调上下级文广旅部门推进工程建设中遗址遗迹及文物的考古调查、认定、发掘和保护。配合完成工程选线工作。
(十三)市应急局: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四)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工作。
(十五)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支持项目投融资建设。
(十六)市林草局:负责协调上下级林草部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树木的采伐审批、项目涉及保护区等相关手续。
(十七)市能源局:负责提出氢能等能源发展规划和用水需求;协调优化工程运行供电方案。
(十八)市信访局:负责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施工建设等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信访工作。
(十九)市督查指挥中心:负责工程推进全过程的督查工作。
(二十)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白城市基本情况资料(包括社会经济、产业概况、农业概况、人口数据等)。
(二十一)市引嫩入白建管局: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工程整体协调推进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市洮儿河灌区管理局:负责提供灌区近期工程建设、水量使用和远期规划发展情况,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十三)国网白城供电公司:负责协调推进项目电力接入方案;保障工程建设、运行的电力供应;按照《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迁移改造管理办法》协调工程建设范围内电力设施的迁移工作。
(二十四)洮北区、镇赉县、洮南市、大安市、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负责建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领导体系、协调机制,协调推进境内工程项目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