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移交境内铁路下穿式立交桥管理权的通知
白政办函〔2021〕25号
洮北区人民政府、通榆县人民政府、镇赉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文件要求,依照《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现将平齐线14处下穿式立交桥管理权移交属地人民政府管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下穿式立交桥位置
通榆县双岗镇林海村k289+075公里;洮北区东风乡致富村k355+266公里、K356+940公里,东风乡绿水村k360+108公里、镇南镇李家店村k367+819公里、镇南种养场k376+976公里;镇赉县镇赉镇太平山村k383+799公里、镇赉镇长安村K388+512公里、镇赉镇二龙村K399+500公里、建平乡英华村K403+430公里、东屏镇公和勒村K419+562公里、坦途镇啥拉干吐村k428+576公里、坦途镇坦途村K431+061公里、坦途镇四家子村K435+425公里。共计:14处下穿式立交桥。
二、管理内容
属地政府接管下穿式立交桥后,要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下穿式立交桥排水、清冰雪、路面、护砌物与维修等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等相关事由,由属地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正式通知下发后,15个工作日内做好管理权交接工作;
(二)建立排水、清冰雪等各项工作制度;
(三)下穿式立交桥管理权接管后,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