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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1-07218
分  类: 公路;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1-07218 分  类: 公路;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发〔2019〕39号)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发〔2021〕5号)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构建人民满意的道路客运出行服务体系,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创新为手段,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目标,以满足道路客运市场需求为切入点,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水平,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按照“市场运作、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机制保障”的原则,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为载体,充分发挥市场在道路客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大力推进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和定制客运服务,持续提升道路客运服务水平,强化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发展目标。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以全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为指导、国绕白城市“一线十五点”生态旅游环线,做好旅游客运行业服务,形成公交化运营为主、定制客运为辅、班车客运为补充的多元化服务方式;客运站转型升级为集客运站服务、旅游服务、物流服务、商业服务等多元经营的服务平台;推进传统燃油客车向绿色低碳装备转变,助力实现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
  ——公交化改造。我市行政区域内共有客运班线260条,其中:洮北区54条、镇赉县52条、洮南市61条、通榆县59条、大安市34条。到2025年年末,计划改造完成线路159条,占我市客运班线总数的61%。其中:洮北区33条、镇赉县32条、洮南市37条、通榆县36条、大安市21条。按照先易后难,先行先试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选择镇赉县为全域公交建设试点,逐步推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全域公交建设。到2022年年末,各县(市、区)全部启动全域公交建设;到2025年年末,至少3个县(市、区)实现全域公交。到2035年年末,95%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改造,各县(市)全部实现全域公交,新投入车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定制客运服务。各县(市、区)要在已开展的定制客运服务基础上,加快谋划、积极推进,确保到2035年年末,省内客运班线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80%,省际客运班线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80%。
  ——推进客运站转型升级。到2025年年末,全市二级以上客运站均达到具备城市旅游集散、商业综合体等功能,拓展物流服务功能,基本建成小件快运物流网络,推动“客货邮同站”融合发展。2021年,20%的县(市、区)客运站完成“客货邮融合”升级改造。2023年,60%以上的县(市、区)客运站完成“客货邮融合”升级改造。2025年,县(市、区)客运站100%完成“客货邮融合”升级改造。到2035年年末,在用客运站全部具有货运物流服务功能,实现“客货邮同站”。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优质客运服务供给。(完成时限:持续跟进;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局)
  1.公交化改造。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化解公交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企业可通过收购、兼并、重组,采取权利回购、股份制改造等方式,逐步推动经营主体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公司化经营水平。要结合公交化改造计划,制定2021年至2025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购置计划。随着新能源车的增量,合理规划专用停车场,加强充电站(桩)建设。具体年度改造计划如下:
  2021年,计划改造线路24条,其中:洮北区6条、镇赉县3条、洮南市10条、通榆县2条、大安市3条。
  2022年,计划改造线路36条,其中:洮北区9条、镇赉县7条、洮南市10条、通榆县5条、大安市5条。
  2023年,计划改造线路42条,其中:洮北区6条、镇赉县7条、洮南市15条、通榆县9条、大安市5条。
  2024年,计划改造线路32条,其中:洮北区6条、镇赉县7条、洮南市5条、通榆县10条、大安市4条。
  2025年,计划改造线路28条,其中:洮北区6条、镇赉县8条、洮南市0条、通榆县10条、大安市4条。
  全力完成本辖区到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任务(2021年40%,2022年50%,2023年60%,2024年70%,2025年80%)。
  2.定制客运服务。先以各县(市、区)至长春客运班线为试点开展定制客运服务,在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的前提下,通过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步拓展定制客运服务范围,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定制客运服务,实现“门到门”服务。到2025年年末,各县(市、区)全部开展定制客运服务,其中到白城市区的客运班线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50%。到2035年年末,省内客运班线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80%,省际客运班线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80%。
  3.联程联运服务功能。要提前谋划汽车客运站开展与客运综合枢纽的无缝衔接,开展“高铁无轨站”服务。合理布局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长途汽车的无缝衔接,为城市公共交通设立“绿色通道”等服务设施,加强出行信息咨询、提供无障碍出行、行李托运、专用候乘等便民利民服务。引导汽车客运站与机场衔接,开展城市候机楼服务,为旅客提供航班信息咨询、购票、行李托运、换登机牌服务。
  (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完成时限:持续跟进;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4.推进经营主体规模化。各县(市、区)可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现有客运经营者,改变“多小散弱”的现状,推动经营主体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道路客运企业可采取合并、重组或共同出资组建企业的方式,推进道路客运行业强强联合,规模化发展。
  5.推进经营机制公司化。道路客运企业要取缔车辆挂靠经营,采取权利回购、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收回承包经营权,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运区域化经营等创造条件,提升公司化经营水平。
  6.推动运营服务多样化。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到期后,采取“公交+定制+班线”的运营模式,即以公交化运营为主、定制客运为辅、客运班车为补充的多元化运输组织形式,并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
  7.优化公交客运网络结构。大力发展镇(乡)村公交、区域公交、预约响应等运管组织模式,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强县、乡、村之间的联系,畅通农村交通运输微循环,解决农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对轨道交通、干线公交不能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微循环公交,延伸大运量公交服务的辐射范围,提高公交覆盖率。
  8.优化客运车辆结构。客运企业可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将大运量客车更换为激动灵活的小运量客车,投放不同类型等级和价格的客车,并通过加密运营班次、循环发车等手段提升运输效益;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后运营的车辆应使用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车辆。提倡客运企业在公交化改造和定制客运服务线路上投入新能源车辆、商务座椅客车,进一步优化道路客运行业能源消费结构,促进道路客运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广旅局)
  9.推动“客货邮同站”融合发展。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客运站转型升级,引进物流快递企业进驻客运站,根据实际需求扩展客运站物流服务功能,合理规划客货融合线路,推动各县(市、区)客运站充分利用建制村100%通客车的运输网络资源和站场资源等优势,以客运线路和车辆为载体,整合当地物流快递企业的农村货物资源,变“多家向下”为“一家向下”,促进物流业务共同揽收、分拣、运输、派送,推动客运站与物流快递企业融合发展,实现“客货邮同站”。大安市公路客运站2020年已获批旅游集散中心,镇赉县客运站、通榆县客运站2021年已经申报旅游集散中心,白城市客运站和洮南市客运站应于2022年申报旅游集散中心。积极引导电商、快递、益农信息社等企业入驻客运站,推动 “客货邮同站”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年末,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客运站全部实现“客货邮同站”。
  10.拓展旅游服务功能。要利用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的优势,开展运游结合业务,开发销售旅游产品。统筹谋划以白城市区为核心,向向海、嫩江湾东西两翼重点景区景点辐射的旅游客运专线,以各县(市、区)城区为核心向各地主要游资源载体辐射的旅游客运专线。通过白城市旅游专线合理化设计,逐步开通“景区直通车”业务,实现车票加门票的统一销售模式,搭建白城旅游交通网络、推动旅游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11.打造多元化经营商业综合体。在保持客运站基本服务功能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自身商业价值,开展快餐、超市、网络信息、住宿酒店、公共停车场、中转换乘及汽车检测、维修、清洗、美容租赁等业务,以站促商、以商养站、运游融合、站商融合,将客运站打造成为多元经营发展的商业综合体。
  (四)落实“放管服”改革。(完成时限:持续跟进;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12.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打破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支持信誉好、管理规范、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道路运输服务,具备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的竞标活动。
  13.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要求,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运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优化内部办事流程和环节,减少重复性工作,压缩办理时间,实现全程网办。
  14.合理设置客运站点。汽车客运站可在大型市场、产业园区、学校聚集区、旅游风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客源密集区域合理设置停靠站点,需要收费的,应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各县(市、区)要统筹规划,积极为公交化改造的线路设置首末站点,并合理利用现有城市公交站点资源,为公交化改造车辆停靠提供便利条件。对市区公交站点进行重新定位、布局,统一谋划。通过改(扩)建等方式,加快推进站点建设落地,对公交化改造车辆、定制客运车辆,途径市区的公交站点(出城只上不下,进城只下不上),与城市公交车辆实现站点共享,方便市民出行。
  (五)全面提升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1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等部委《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交运发〔2018〕55号)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6号),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公交化改造车辆和定制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安保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配备扫码等防疫设备,落实好扫码测温登记等工作。
  16.创新行业监管模式。严格执行“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整合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站务管理、行政审批等功能,打通数据壁垒,推动由传统单一管理模式向智慧化管理模式转变,对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客运车辆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提升行业智慧化管理水平。督促客运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55号)要求,对公交化改造车辆、定制客运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17.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落实《吉林省道路运输监管信用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公告2018年第7号)和《吉林省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办法(试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政数局通告2020年第4号),推进“信易行”建设,开发“信易行”应用场景,建立“黑名单”制度,促进行业守法经营和诚信服务,实行企业诚信等级与招投标挂钩,支持服务好、依法经营的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和业务范围,使服务差、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受到惩戒,直至退出。
  (六)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完成时限:持续跟进;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
  18.加快智慧客运体系建设。树立“出行即服务”理念,加快智慧客运体系建设,对公交车、定制客运车、客运班车等多种运输方式统一组织和调度,积极向社会提供车辆定位、线路跟踪、到站预测等出行信息,建立道路通行状况与客运站的信息联动机制,实现人力、运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动态优化和配置。
  19.加快推广电子客票。各县(市、区)要通过政府引导、采取市场化手段加快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的应用与普及,积极为乘客提供移动终端购票、刷身份证检票等无接触式服务,持续改善乘客出行体验,更好地满足乘客快速化、便捷化的出行需求。
  20.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采取有效措施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保留现金购票、纸质票据和凭证,完善交通“一卡通”出行服务功能,完善约车软件老年人服务功能。汽车客运站应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发改、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城建、自然资源、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职责分工见附件2)。各县(市、区)也要建立政府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本地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制定深化客运行业改革具体实施细则,细化分解本地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运用“五化”工作法,明确时间表和施工图,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客运和汽车客运站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性定位,结合当地财力和企业经营状况,制定汽车客运站和农村客运经营者的公益性补贴政策,建立长效补贴机制,保障基本运行,更好地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出行。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全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实施考核评价。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作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行业稳定,为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制定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维稳应急处置预案,并成立领导小组。研判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道路客运行业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做出决策。
  附件:1.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各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
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洪慈  市长
  副组长:吴东文  副市长
  成  员:李德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子罡  市发改委主任
          李  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大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
          潘广明  市人社局局长
          梁志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海东  市住建局局长
          黄秀清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茂强  市商务局局长
          张  艳  市文广旅局局长
          孙晓东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金奎  市信访局局长
          张  东  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齐永红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
  附件2
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
高质量发展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落实、检查和监督工作;督促市直各有关单位落实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要求时限推进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局:代政府草拟《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按权限负责公交化改造线路和定制客运行政许可、公交运营监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设置、命名公交站点,调整。总体统筹推动客运站转型升级、农村物流发展,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作,共享场站、运力资源,完善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建设。
  三、市发改委:负责对充电站(桩)建设的立项、备案、验收;负责对客运站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四、市工信局:负责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公交企业购置符合实际的新能源公交车。
  五、市公安局:积极开展打击涉及道路客运的各类犯罪活动,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做好客运场站和车厢的内部保卫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及行车秩序的管理,保障道路通行能力。
  六、市财政局:负责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上报申请国家及省补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充电桩及附属设施资金筹措及拨付。
  七、市人社局:负责将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年度各县(市、区)绩效考核。积极推动电子社保卡在交通领域的应用。
  八、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公交化改造首末站场地的规划,对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维修场以及停车场等基础设施优先办理用地手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保证配套的交通设施与公交化改造同步投入使用。
  九、市住建局:负责对改(扩)建公交站点和首末站的建设。负责公交停车场、首末站、站牌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园、园林绿地用地的协调。
  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梳理下辖的村委会、益农服务社提供给从事农村物流的企业,协助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点,宣传推动农村物流线路,农民群众了解该项业务。
  十一、市商务局:负责推动电商服务站建设,强化农村电商服务站功能,引导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
  十二、市文广旅局:负责指导汽车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的申报、核定;旅游线路的协调、规划和设计。
  十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对交通运输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查处。
  十四、市信访局:负责接待、处置信访、上访事件。
  十五、市供销合作社:负责推动下属供销站、农资站加强与农村物流企业的合作,共享运力资源,开展共同配送业务。
  十六、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推动乡镇邮政局,村邮点与客运站、客运企业合作,发展客货邮同站,推动客货邮业务融合,利用农村客运班线运力资源,开展快递、包裹、报纸等配送服务。
  十七、各道路客运企业:全力配合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保障职工利益,提升工作效率,挖潜降耗节约成本,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