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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2-0026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8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2-0026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8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8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7号)要求,进一步保障农户安全储粮,减少因“地趴粮”而导致粮食损失,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农民主体原则,突出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大力推广实用储粮装具,积极推行“粮食银行”运营方式,强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农户储粮安全。到2022年2月底前,全市打造5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1500户示范户;到2022年底,全市“地趴粮”减少70%;到2023年底,全市“地趴粮”再减少20%;到2024年底,全市基本消除“地趴粮”。
  二、重点任务
  (一)因地制宜设计,科学合理选择储粮方式。一是搞好合作研发。各县(市、区)要积极与市农牧机械化研究院对接、与域内大中型农机生产企业沟通,积极研发新式储粮装具,做到能够用机械装、卸玉米穗,操作方便、美观实用、价格实惠,降低劳动强度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学习外地经验。各县(市、区)要借鉴扶余市的做法,采用钢管、木杆作骨架,铁丝网、秸秆等做围挡的自制储粮仓,内部配有斜拉设计、底部配备辅助支撑,确保装具稳定牢固。三是科学选择储粮地点。各县(市、区)要指导农户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储粮地点。对于种粮较少的农户,选择庭院立体储粮,就地取材,制作适合当地特点的储粮装具,实现离地通风储粮;对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要结合乡村安全储粮示范建设,充分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低效用地、荒地、闲置学校等,集中搭建立体储粮设施,配套小型传送机、铲车等整理设备,采取无偿使用或租用方式,变“分散储粮”为“集中储粮”,有效解决庭院无处存放和劳动力不足等问题。各县(市、区)要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试点、示范工作,8月底前完成70%的设计、选材、布点、安装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农企对接,推广“粮食银行”模式。各县(市、区)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粮权不变、便利农民”的原则,鼓励中粮集团等粮食收储企业组建“粮食银行”,比照银行储蓄的方法,建立储户档案,实行活期和定期(通存通兑)储蓄,存储自愿、领取自由、存期不限,农户要粮时给粮、要钱时给钱。要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与中粮集团、中化集团、梅花集团等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合作,大力开展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存粮在家”到“存粮在库”。各县(市、区)要在2022年4月底前签订完成订单合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三)统筹现有资源,强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启动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全市已建成的39户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主动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的“五代”服务,或“一卖到位”便捷服务。充分利用闲置仓储资源,发挥现有粮食收储企业点多面广、仓储设施完好、机械设备齐全、人员专业等优势,积极参与粮食产后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
  (四)坚持典型示范,带动乡村安全储粮。积极开展乡村安全储粮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重点在公路、铁路沿线和百村示范创建村,选择具备一定经济基础、有闲置土地、干部群众对安全储粮意愿高的乡镇和村,打造乡村安全储粮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要积极培树“粮食银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安全储粮典型,交流节粮减损经验,帮助农民算好粮食减损增收账,提高农户参与安全储粮科学储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各类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2022年2月底前,每个县(市、区)分别打造1个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300户示范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五)多措并举统筹,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向省争取一部分、县里支持一部分、农户自筹一部分”等办法,多方筹集资金,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省级财政使用粮食风险基金,对14个重点县(市、区)按照每个县2000万元标准给予引导支持,各县(市、区)要积极对接省相关厅局,力争得到更多资金支持。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好各种政策资金,从产粮大县奖励、乡村振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乡村安全储粮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各县(市、区)要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资金筹集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爱粮节粮浓厚氛围。各县(市、区)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抖音、公众号等传统和现代传媒以及摆摊设点、送科技下乡、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做好乡村安全储粮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户从思想认识上克服“地趴粮”方式储存的陈旧观念和错误心理,自觉提高爱粮节粮意识,加强对粮食损失浪费行为的监督约束,营造爱粮节粮、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解决“地趴粮”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持续抓好推动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市里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白城市乡村安全储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研究、工作部署、责任落实、指导推动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综合汇总、情况上报等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落实责任,推动乡村安全储粮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力推进,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压紧压实乡、村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度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细化分阶段、分年度、分区域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五化”工作法有组织有计划强力推进乡村安全储粮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搞好顶层设计,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要将解决“地趴粮”成效纳入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评选条件;市住建局要将其纳入示范镇评选条件;市乡村振兴局要将其纳入“百村引领、千村示范”工程遴选条件,并充分发挥各级包保部门的作用,抓好脱贫户的安全储粮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要对建设乡村储粮集中点在用地上给予支持;市金融办要协调金融机构,对有融资需求的相关主体给予信贷支持。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问责。市、县两级督查、粮食、农业农村等部门,要联合成立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乡村安全储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要将解决“地趴粮”问题工作成效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完不成任务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要建立定期曝光机制,市、县设立媒体“曝光台”,对“地趴粮”整治工作滞后的地方公开曝光。要完善通报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组织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粮食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白城市乡村安全储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白城市乡村安全储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秀清 副市长
  副组长:刘跃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德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洪祥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 戈驰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 
      张 军 市督查指挥中心主任
      张雨石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梁志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海东 市住建局局长
      任克南 市金融办主任
      韩 冰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综合汇总、情况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德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韩冰、于洪祥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