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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2-04597
分  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发﹝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2-04597 分  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发﹝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城市农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白政发﹝202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白城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大力推进全市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开发建设,加强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促进耕地后备资源的集约整合、高效开发、综合利用、统一管理,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在满足“统筹机制建设、统筹模式设计、统筹整合资源、统筹融资结构、统筹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拟组建白城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暂定名称:白城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二)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暂定)。由市政府根据投资发展需要以实物或货币资金分期注入。
  (三)出资人比例:白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100%。
  (四)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五)经营范围:盐碱地治理、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从事土地全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废弃矿山复垦、表土剥离;农业种植,技术服务,政策咨询等业务,农作物种植、加工、销售,农业综合服务,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实现如下目标:
  (一)大力实施盐碱地治理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变盐碱地为米粮川,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我省“启动实施‘千亿斤粮’生产工程”有效落实。
  (二)实施土地全域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通过盐碱地治理、未利用地开发产生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和公司经营产生利润,增加财政收入。
  (四)谋划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五)探索科学合理的盐碱地治理技术,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于盐碱地治理项目。
  三、运营管理
  (一)管理体制:市政府直接管理,市场化运营。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市自然资源局从行业管理角度进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董事会: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其中董事长为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市政府任命(组织部门、市国资委按职责履行相关程序),其他董事依法选举产生。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国有独资企业的监事会成员应由同级国资监管机构进行委派,在委派的监事中指定一名监事会主席。
  经营管理层:集团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暂定)。总经理可暂由董事长兼任。
  (三)激励机制:对集团公司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由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四)党组织和工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集团公司设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成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配备。集团公司单独成立工会委员会。
  (五)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法务部等(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另行增设)。
  (六)人员配置:暂定25人(不含高管人员。具体人员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调整,所需人员采取系统内调配或对外公开招聘)。
  四、资产划入
  一是划入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国有企业和注入相应资本金;二是对划入资产进行评估后,办理划转手续;三是拟划入符合划拨条件的土地、房屋等资产作为注册资本金。
  五、主要职能
  作为“资本运作中心、资源统筹中心、战略决策中心、运营监控中心”,承担市政府委托的盐碱地治理,土地开发,土地整理,表土剥离,土地经营,农田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土地全域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生态修复等项目;政府授权委托经营项目与社会资本合作融资项目;积极谋划国家政策支持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政策性贷款或发行专项债券等。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组建公司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调度有关人员研究公司组建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推进公司尽快步入正轨。
  (三)确保规范操作。公司组建工作要依法依规、合理评估、集体决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定期开展审计工作,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发生。市财政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要紧抓目标任务,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升值。
  七、工作安排
  (一)公司组建。由公司组建领导小组推进公司成立,拟于10月末前完成挂牌运营,并选择自然资源局内的闲置房屋暂为办公地点。
  (二)定岗定员。根据新组建公司职能定位,确定内部机构设置、聘用人员后,启动新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三)建章立制。制定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等制度,逐步实现公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资产划转。市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公司组建涉及的有关问题,从实际出发,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完成资产划转和企业划转手续。
  (五)承接业务。《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予以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新公司组建后,要抓紧谋划盐碱地治理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努力实现公司业务“开门红”的良好局面。
  附件:白城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白城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纪 纲  副市长
        黄秀清  副市长
  成  员:刘跃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市国资委主任
        潘广明  市人社局局长
        梁志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车晓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志文  市委编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一、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军树兼任。负责办理公司组建的具体事宜。
  二、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确定公司出资比例和股东成员,按照公司发展需要注入资本金、划转相关资产;对干部管辖范围内的集团公司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
  (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拟定公司管理人员报市政府,并报市国资委备案;负责办理相关土地、不动产等资产划转手续。
  (三)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公司注册及相关手续变更工作。
  (四)市人社局负责协助公司开展人员招聘事宜。
  (五)市委编办负责按照机构编制业务办理程序,负责事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员的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