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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3-00703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水毁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3-00703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水毁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4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水毁地
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水毁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水毁地
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市政府决定实施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水毁地综合整治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909公顷,新增耕地647.33公顷,均为11等水田。决算总投资2531.4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耕地开垦费。项目于2012年开工建设,2021年9月,白城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经专家评定该工程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由于该项目位于大龙、蒙古索口项目区位于二龙涛河下游,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工程历时九年,工程原设计没有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导致项目区新增耕地多年撂荒、弃耕。2021年10月中旬,上游图牧吉水库持续泄水,导致二龙涛河河道水位上涨,由于项目区东北侧没有壅水坝,二龙涛河水量急剧增加导致河水漫散,项目区工程及新增耕地被冲毁。灌排土质沟渠损坏严重,已无法正常使用。水害改变了原来的完工状态,项目区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已无法满足耕种要求。为了使项目早日发挥效益,新增耕地及早入库用于占补平衡,应进行再次投入修缮水毁工程,对新增耕地进行必要的培肥及改良。
  二、工作目标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通过采取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方式,实施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水毁地综合整治项目。由社会投资方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完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以水压碱、以稻治碱的治理模式,实施以培肥地力为核心的综合土壤改良技术,实现全面种植,达到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可研论证。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机构,在完成土地清查基础上,开展项目可研编制,组织省级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合理确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土壤改良方案和后续种植管理办法。
  1.工程建设。通过对项目区现状踏查、勘测,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设计农田水利设施。
  2.土壤改良及地力培肥。根据对项目区土壤指标化验结果,根据土壤含盐碱程度,制定相应的土壤改良方案,主要采取综合性改良措施,在水利工程配套基础上,物理、化学、生物、农艺等方法同步实施。有机肥料的使用是盐碱地改良持续长久的关键性措施,在有机肥料使用设计上,提出严格的质量标准、影响环境控制标准、施用方法和施用量。
  3.种植管理。该项目实施时间为三年,第一年为基础设施建设、当期土壤改良培肥和种植;后两年为土壤培肥及种植。对纳入种植整改项目地块,组织开展土地承包合同清理工作。
  (二)开展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委托具备规划资质第三方机构,按照土地整治设计规范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完成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需组织省级专家论证。规划设计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批复,预算由市财政局或委托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并由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
  四、实施模式和参与环节
  采取吸引和鼓励社会投资方参与建设方式实施,由社会投资方全额出资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竣工,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实行奖补。
  政府决定实施项目后,由市自然资源局代表市政府,依法公开招标社会投资方,并与社会投资方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社会投资方具备工程建设资质或土壤改良资质的,可自行承担相应工作,也可以按照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社会投资方按照项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工程施工、土壤改良和培肥、种植管理等工作,提供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内业资料。社会投资方对其实施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项目预期效益负责。
  为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项目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监理、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评定以及决算编制与审计等技术服务单位的选定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招标。其技术服务费用由社会投资方中标后存入白城市土地整理中心账户,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情况支付技术服务单位。
  项目完成可研编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向市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申请立项。项目立项后由社会投资方按照行业管理规范组织项目建设和管理,并按规定要求完成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
  中间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单元、分部、单位、单项工程等中间验收。
  合同段验收:由社会投资方组织合同段验收。
  初步验收:社会投资方组织工程结算,由市财政局或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核,下达工程结算审核意见;由第三方开展决算编制和审计工作,报送市财政局下达项目竣工决算批复;报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验收。
  竣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后,由工程复核单位开展项目工程复核;由第三方开展种植整改后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请市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进行竣工验收。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奖补资金及支付方式
  (一)奖补资金。奖补标准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白政办发〔2022〕13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白政发〔2022〕24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支付方式。项目验收后,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及时支付社会投资方奖补资金。市政府计划支付社会投资方奖补资金,市财政局应将该支出资金纳入当年预算。
  六、进度安排
  到2025年完成种植整改项目全面建设工作(其中,2023年底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及第一年种植,此后两年为培肥地力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社会投资方、技术服务单位招标(2023年1月5日—2月28日)。
  (二)土地清查(2023年2月10日—3月1日)。
  (三)可研编制、立项申报(2023年1月31日—2月10日)。
  (四)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2023年2月11日—3月10日)。组织第三方开展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通过专家论证和评审,下达规划设计批复和预算批复。
  (五)项目批后实施(2023年3月15日—2025年12月31日)。
  1.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第一年种植(2023年3月—2023年12月)。
  2.后两年培肥地力(2024年—2025年12月)。实施后两年土壤培肥和种植,达到土壤质量和产量验收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决策、统筹协调、整体安排、督导检查,议定相关重大事项,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由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门成员构成。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及一般性技术问题。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强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要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环境、安全措施跟踪监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落实经费保障。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将项目日常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自然资源局要根据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经费、办公费用等情况,拿出总体经费预算和年度经费预算,申请市财政局拨付。
  (四)做好技术保障。加强培训交流,学习域外整治模式和工程措施先进经验。在工作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遴选技术力量雄厚和业务能力强的单位开展规划和设计工作。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五)加强宣传引导。运用主流媒体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解读国家政策和意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对于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识。
  附件: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水毁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镇赉县东屏镇大龙、蒙古索口
水毁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黄秀清 副市长
  副组长:梁志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齐 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     
       刘树东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景利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姜永平 市水利局局长
       范 非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 鹏 市审计局局长
       苏永新 市林草局局长
       温建军 国网白城供电公司总经理
       谭鸿举 镇赉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前线指挥部,项目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梁志勇同志兼任。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宣传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二、责任分工
  项目区建设采取以市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配合,各司其职。
  市自然资源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总调度。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可研编制、规划设计、清查、勘查、预算编制、社会投资方、监理、决算审计、工程复核、耕地质量评定等招标工作;项目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负责项目预(决)算审核和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区土壤质量评价、农业种植技术指导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项目水资源论证批复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维稳工作。
  国网白城供电公司:负责办理项目电力设施增容和用电申请业扩报装等工作。
  镇赉县政府: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区内承包合同清理工作;负责新增耕地发包及项目移交后的管护工作;负责政府产权供电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自本通知下发后,如领导小组成员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结束后本机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