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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3-01251
分  类: 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3-01251 分  类: 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办发〔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3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的若干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地方政府
专项债券工作的若干举措
  为加快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建设、拨付和监管水平,建立“谋划、对接、前期、申报、建设、拨付、投产、监管”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全力做到政策把握、银企对接、谋划储备、前期工作、申报争取、施工建设、资金拨付、竣工达产、全流程监管“九个到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加强政策研判
  动态精准掌握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为项目谋划和申报做好准备;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动态、细节变化,吃透、把准政策,并对地方和部门进行系统辅导、培训和咨询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银企对接
  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咨询、策划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市政府主导、金融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银企对接体系,提高项目成熟度。各级发改、财政、金融部门分别牵头统筹推进银企对接工作。金融部门组织各金融机构全程为项目单位提供各种咨询、策划等服务;各地和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各金融机构对接,提供拟申报项目的详细要件和服务需求;金融机构发挥专业特长和团队优势,帮助项目主体指导好申报方向、测算好收益平衡、包装好申报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责任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谋划储备
  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投向和领域,扎实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提高项目谋划深度。拓宽项目收益渠道,确保项目收支平衡。发改、财政部门建立近期、中期、远期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库,梯次推进,滚动实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四、加强前期办理
  围绕拟申报和拟发行项目前期要件,加快统筹推进,提高办事效率和办结力度,达到谋划项目可申报、申报项目可发行、发行项目可开工,避免项目等前期、资金等项目。对拟申报项目,尽快完成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项目立项审批和收益与融资自平衡方案等申报要件准备;对拟发行项目,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环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发行要件准备。
  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别牵头
  责任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五、加强项目申报
  积极组织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争取更多项目通过省级层面审核,入围国家总盘子。发改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线下前期手续准备,线上重大项目库项目信息填报,积极向上沟通衔接;项目单位负责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及时完成项目信息录入;金融机构负责全程提供咨询服务,协助项目单位推进申报工作。在申报两日前,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市直部门项目审核把关,签字同意后报市发改委汇总,最后报市长审定后报省发改委。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六、加强评审发行
  财政部门负责专项债券发行前审核把关,根据债券资金发行流程,在储备库的基础上,增加需求库、待发行库、发行库、存续期库等五级项目库,实行分级管理。通过国家审核项目纳入需求库;已安排债券额度,且完成建设用地手续和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的项目纳入待发行库;通过专家评审,且完成主体工程招投标手续的项目纳入发行库;发债成功后,转入存续期库。对照评审标准,指导项目单位提前准备专家评审材料,及时上报,积极与省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反馈评审结果和发债进程;项目单位负责按照评审要求,提前准备材料,确保在债务限额下达后,及时上报评审材料;金融机构负责先期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预评,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七、加强施工建设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下达同步,提高债券拨付率和使用效率。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施工要素保障,坚持“一个项目一专班”,制定建设计划,加快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发改部门负责督导项目单位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资金等项目,指导好项目单位及时入库纳统;财政部门负责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债券资金,提高资金拨付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八、加强资金监管
  加强债券资金的发行、拨付、使用和还本付息全流程监管,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加强对债券资金的规范管理和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还本付息;审计部门要全流程对项目债券资金进行审计监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责任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九、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专项债券绩效管理工作,聚焦项目谋划储备、资金使用、建设运营、投产达效等关键环节,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储备的前置条件,对项目立项、可研、规划、土地、环评等必备手续,以及项目实施可行性、筹集资金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合理评估,重点关注项目未来效益和收益回报。在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对照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查找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并对债券资金使用的进度、效益和债务风险等进行客观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分析总结项目在前期推进、建设实施和投产达效中的各种经验做法和困难问题,切实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十、加强保障措施
  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财政和发改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白城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发改部门把投向、筛项目,财政部门定额度、防风险,审计部门审项目、保运营,金融机构测平衡、帮咨询,地方政府定项目、发债券的原则,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全环节建档立卡、全流程定期调度、全方面加强管理。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定期开展督查监管,适时通报,全面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办、市政府督查室
  责任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附件:白城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白城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大勇 市长
  副组长:纪 纲 常务副市长   
       李子罡 副市长 
  成 员:林树岩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孟凡平 市政府秘书长
       李飞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海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德江 市发改委主任
       孙永德 市教育局局长
       孙晓东 市工信局局长
       费建伟 市民政局局长
       梁志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景利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海东 市住建局局长
       李德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永平 市水利局局长
       范 非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艳 市文广旅局局长
       任立新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悦龙 市卫健委主任
       徐 鹏 市审计局局长
       吴茂强 市政数局局长
       苏永新 市林草局局长
       张晓波 市能源局局长
       任克南 市金融办主任
       王天昊 大安市政府市长
       高熙礼 洮南市政府市长
       王海刚 通榆县政府县长
       谭鸿举 镇赉县政府县长
       孙英宇 洮北区政府区长
       张会峰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梁子军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班,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
  项目推进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孙振海兼任,联络员:胡新宇(15844691119)。主要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谋划、审批、申报和建设进度调度工作。
  资金管理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安春广兼任,联络员:申桂娟(13904363977)。主要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发行、债券资金的拨付、调度和监管工作。
  银企对接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副主任王杨兼任,联络员:周继新(15944605838)。主要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银企对接;协助项目单位进行谋划、申报和发行前预评审工作。
  督导检查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市督查指挥中心副主任刘彦冬兼任,联络员:齐健(15143607776)。主要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督查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