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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3-04401
分  类: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白政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8007267471629/2023-04401 分  类: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标      题: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白政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白政发〔20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2〕21号),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不断完善计量体系,优化计量服务,强化计量监管,结合《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完善计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白城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计量科技创新能力有效提升,计量服务产业发展作用日益凸显,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体系日趋完善。计量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增强社会计量溯源意识,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协同发展机制。

全市“十四五”计量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主要指标

2020

2025

属性

支撑

保障

本市计量标准(项)

135

149

预期性

其中: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106

120

预期性

培育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个)

-

1

预期性

省计量技术专家(人)

-

2

预期性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人)

5

6

预期性

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人)

7

8

预期性

法制

监督

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家)

99

200

预期性

强检项目建标覆盖率(%

50%

70%

预期性

  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大幅增强,在线测量技术得到应用。现代计量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民生计量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符合时代发展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计量能力建设,夯实计量技术基础
  1.构建先进测量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测量资源,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及部门科研项目的合作,推动建立先进测量实验室,提升重点领域测量能力和水平。推动先进测量科研成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鼓励实施专利开放许可,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推荐计量科研项目申报市级、省级及以上科技奖项。(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积极应对国际单位制的变革和量值传递溯源的数字化要求,逐步构建政府统筹、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驱动、高效开放的量值溯源体系。强化量值传递体系的法制保障和基础保障,科学规划全市计量标准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提升量值溯源效能,鼓励社会资源提供量值溯源技术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计量标准建设。开展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在贸易结算、乡村振兴、新能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新建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尽快填补我市量值传递空白。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等领域,加快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统筹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市、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立足为社会提供基础性、公共性量值传递与溯源服务,落实好强制检定职责,强化民生计量、法制计量保障。开展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省级计量比对、计量比武、计量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计量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鼓励支持其他各类计量技术机构发展,支持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提供多样化的计量测试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鼓励积极参与制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以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依托,建设计量“传、帮、带”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提升我市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加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和计量专业职称评聘工作。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岗位设置,探索建立首席计量师聘任制度。参与我省计量人才库和省级计量技术专家团队建设,培养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支持技术人员开展多层次计量交流合作。(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企业计量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计量科技创新和测量数据应用,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落实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推广开展企业计量标杆示范。发挥绿电产业计量优势,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服务计划,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提升产业链计量保证能力。鼓励社会加大对企业计量发展的资源投入,宣传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落实好国家对企业新购置计量器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计量协作发展。积极参加区域计量服务协同平台和计量数据协同应用中心建设,参与建立区域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我市区域发展计量服务保障和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区域计量能力、结果互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产业急需的质量基础设施,建成面向企业和产业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一站式”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一揽子服务,聚焦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关键领域,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整体技术服务。推动计量与相关领域技术规范共享共用,强化计量溯源性要求,发挥精准计量的科学验证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计量应用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9.服务新兴产业质量提升。围绕我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研究具有产业特点的量值传递技术,在火电、风电、光伏、生物质等能源、新能源装备和汽车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参与筹建1—2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联盟。发挥计量对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食品健康领域的支撑保障作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利用先进测量技术,重点加强碳排放、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应用,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全部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围绕疾病防控、医疗器械、安全防护等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公共安全、社会稳定、自然灾害等安全防护领域计量技术测试服务能力。建立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验光仪器、心脑电测量仪器等医疗卫生计量器具检定装置,努力实现民生领域、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强制检定项目覆盖率70%目标。(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服务交通计量技术发展。提升交通安全专用测量设备、货车超载超限设备、机动车测速装置等计量技术应用,确保测量设备量值溯源科学准确。开展汽车尾气排放监测设备、新能源汽车电池、充电设施等计量测试技术应用。(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计量监督管理,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13.落实计量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建设。探索实现远程、在线、移动监管,逐步建立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加快计量检定信息化进程,推广应用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平台(e-CQS),探索建立全市计量电子证书系统。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建立智慧计量实验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民生计量监管。广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对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民生计量行业的监督管理,提升医疗卫生、通信、体育健身、养老等高品质生活领域的计量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眼镜店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围绕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节能减排等领域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加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大粮食、化肥等涉农物资计量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体系。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依法严格计量执法活动。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实现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衔接,提升执法效率。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计量执法装备水平。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推动计量市场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有效衔接,突出计量战略资源地位,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加强计量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等公益性工作经费保障。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地应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加强对计量科研项目和计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源通过多元化融资方式,参与产业计量、计量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服务。〔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弘扬计量文化。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训体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计量知识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教育等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契机,普及计量科学知识,倡导“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培育计量科技文化教育基地和加强开放型实验室建设,提升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弘扬新时代计量精神。〔县(市、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建立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贯彻情况的跟踪监测,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