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202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
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白政函〔2023〕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吉林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3〕22号)要求,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经考核,全市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如下:
(一)优秀等次:大安市政府、镇赉县政府。
(二)良好等次:洮北区政府、洮南市政府、通榆县政府。
二、主要成效
2022年,全市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圆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大责任。
三、相关要求
各地要心怀耕地保护“国之大者”,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为全市打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贡献力量。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