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号)精神,不断强化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现将《白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将修订内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将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管“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修订情况,删去白城市林业和草原局主管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审批”“开辟新柞蚕场批准”。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改部分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
附件:白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