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白城市地名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白政办函〔2023〕22号
市民政局:
《白城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白城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白民字〔2023〕32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的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白城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白城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53号),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发挥地名管理在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白城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市民政局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名单如下:
召 集 人: 费建伟 市民政局局长
副召集人: 王巨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 戈驰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振海 市发改委副主任
暴 龙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凤舞 市民委副主任
齐 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红宇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继伟 市住建局副局长
蒋瑛慧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尚俊成 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殿才 市文广旅局四级调研员
孙日光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高利贤 市林草局二级调研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动接替履职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巨涛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民政厅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统筹协调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提升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分析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制定地名工作的配套制度和落实措施,解决地名管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地名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市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推动标准地名在各领域规范使用,加强地名文化公益宣传,组织研究、传承地名文化,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地名管理工作亮点。
(四)加强对各县(市、区)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指导地名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地名管理其他事项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形势、解决问题、制定措施等。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提出召开会议建议。联席会议精神,以纪要形式印发成员单位落实。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将履行职责、落实会议精神等情况,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地、有关部门反映的地名管理情况及问题,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三)沟通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信息互通、反应迅速、配合密切的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好联席会议的议事、协商、决策作用,共同推进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研究优化地名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措施和议定事项,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市地名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