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3〕130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白城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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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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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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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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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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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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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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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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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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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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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新型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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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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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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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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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城市更新与住房和城市建设发展“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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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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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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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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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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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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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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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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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服务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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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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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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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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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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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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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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