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白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
11220800771066198G/2018-16975 |
分 类: |
规章制度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白城工业园区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2日 |
标 题: |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
发文字号: |
吉白工管字[2018]31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2日 |
索引号: |
11220800771066198G/2018-1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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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规章制度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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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白城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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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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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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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吉白工管字[201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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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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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吉白工管字[2018]31号
为了进一步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公开应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重大决策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其决策预案、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重大决策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2、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3、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4、涉及救灾、优抚、扶贫、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5、群众应知的重大改革举措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
6、重要人事事项的决策,如人事任免、干部竞聘上岗政策等;
7、颁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8、决定的其他应当公开的重大决策。
四、重大决策的形成和决定主要通过班子会等形式确定。
五、做好重大决策的预公开,提高群众对决策过程的了解和参与程度。
1、重大决策预案征询相关部门、专家意见;
2、将重大决策预案在媒体上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或就重大决策预案如开征求意见会,听取群众意见;
3、对重大决策预案举行听证会。
六、重大决策事项通过以下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1、通过召开的会议、专题会议等公开;
2、通过网站公告和新闻媒体等宣传渠道公开;
3、通过白城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