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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800771066198G/2018-16976 |
分 类: |
规章制度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白城工业园区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2日 |
标 题: |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重大民生事项会议公开制度 |
发文字号: |
吉白工管字[2018]32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2日 |
索引号: |
11220800771066198G/2018-1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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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规章制度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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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白城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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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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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重大民生事项会议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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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吉白工管字[201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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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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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重大民生事项会议公开制度
吉白工管字[2018]32号
一、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重大民生事项指凡有关民生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工作的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调整、政策措施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
三、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应邀请园区、企业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会议。至少各邀请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相关涉及利益群体和单位代表人员。
四、会议组织和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会议召开前在新闻媒体、园区网站公布会议拟定的议题、议程;
(2)会议根据需要设立旁听席;
(3)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根据本人要求,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
(4)允许新闻单位采访并报道;
(5)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有关报告应及时通过相关载体、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会议公开制度,并不排斥在必要时举行秘密会议,但举行秘密会议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作出。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