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元宵节市区
广场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答复
您关于《建议取消元宵节市区广场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提案已于3月14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1.文化部门不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部门,以前每年所承担的燃放活动,都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三节”活动安排进行的,活动均为市委、市政府主办。
2.遵照市委、市政府指示,2013年元宵节已取消了焰火晚会。
3.其它时段和区域的燃放活动,市文广新局无权禁止,建议由相关部门答复或办理。
白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