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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市政协委员《整顿网吧的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网吧的提案》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此提案后,白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单位及时摸清未成年人出入网吧情况。目前我市洮北区范围内营业网吧71家,按照国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之规定,网吧应设立在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之外,不得接纳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从整体上看,这些网吧符合设立条件,大部分网吧能够守法经营,但设立在校园周边的部分网吧仍时有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特别是学生午休、晚辅导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较为突出。针对此情况我局从四月份以来对网吧进行了集中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建立三项机制,严格管理网吧。一是建立网吧分级管理机制。针对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数量少、执法力量薄弱现状,将市区网吧分成A、B、C三类进行动态管理,不接纳未成年人和经营环境好的网吧为A类,每月巡查二次以上,较少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为B类,每月巡查四次以上;经常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分为C级,每周至少巡查二次以上。二是加强错时巡查机制。利用非工作时间,加强对学生节假日、休息期间网吧的检查力度,同时完善市场巡查日志,做好巡查记录。三是加强引导,形成自律机制。与网吧管理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引导网吧行业自律,克服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导网吧业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目的,更好的强化行业自律意识。
在检查中,我局对三家经常接纳未成年的网吧依法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构建各部门联合执法理念。按照相关规定网吧上网须实名登记,公安机关对网吧安装了二代身份证刷卡机、视频监控系统,对网吧的上网人员进行全时监控。我们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信息通报,对不按规定核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公安机关应及时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同时我们也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我局对群众举报的鹤林苑小区内、职业技术学院附近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黑网吧”进行了调查取证,掌握了其非法经营的证据,并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有预防止了“黑网吧”接纳未成人问题。
对于您提出的网吧晚六点前十点后不允许青少年上网的建议,我们将依据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法规授权进行管理,严格处理接纳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对于年满十八岁的在校中专、大学学生进入网吧我们不具备管理权辖,没有处罚依据,我们将积时与教育管理部门、学校沟通解决此问题。
对于您提出限定网吧数量,限定地段经营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按照国家要求2002年后不再审批新网吧,我局严格遵守此项规定,2002年我市市区审批营业网吧92家,到目前止我市网吧数量为71家,自然减少21家,网吧平均上座率不足30%,这与互联网技术发展、电脑进入家庭有直接关系。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网吧这一行业将会按照市场规律自然淘汰。国家对网吧经营地点有明确要求,不得设立在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设立在居民区内,目前市区内的网吧均符合设立条件,下步我们将严把审批关,严查网吧私自变更经营地址行为。
白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5月28日
(联系人:吴俊生 联系电话:509310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