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8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白水字〔2019〕35号
石翠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白城水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第088号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白城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加以认真的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对如何加强白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提出了六条非常好的建议,现对您提出的涉及我局工作的第一条、第三条、第六条建议答复如下:
一、合理调配洪水资源
近年来,我市已建成河湖连通、引嫩入白、大安灌区、引洮分洪入向等工程,有大中小37座水库和152个湖泡以及向海、莫莫格两大湿地,具备了一定的洪水承载能力。我们将通过水循环体系建设,实现洪水资源化利用,改变水环境治理现状,使水体得到置换。
(一)以分洪入向工程、向海水库及霍林河为主,形成西部水循环体系
水源主体为洮儿河、霍林河,蛟流河为辅。蓄水载体有群昌、向海等5个大中型水库、12个小型水库、20几个泡塘及向海湿地。工程以分洪入向工程、河湖连通工程以及再建一些必要的工程。
(二)以团结水库、新开河及洮儿河灌区为主,形成中部水循环体系
主要水源为洮儿河,团结水库扩容为辅。工程以扩容团结水库、治理新开河及地下水库等。
(三)以引嫩入白、新生灌区、镇赉灌区、月亮泡水库为主,形成东部水循环体系
水源以嫩江为主。蓄水载体有月亮泡、洋沙泡等8座大中小型水库、60多个泡塘及莫莫格湿地。工程以镇赉县灌区、引嫩入白范围内的土地整理等项目为主。
(四)以大安灌区、龙海灌区、庆友枢纽为主,形成南部水循环体系
水源以嫩江、洮儿河为主,霍林河为辅。蓄水载体主要有五间房水库、王焕水库等五座水库、30个泡塘及嫩江湾湿地公园、牛心套保国家及保护区。工程以建设大安灌区和龙海灌区为主体。
通过实施以上4个局部水循环体系,能够实现蓄泄顺畅、调控自如的整体水循环体系,达到水体置换的目的。
二、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作用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基本实现了巡河查河常态化、治河护河制度化。
(一)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正常运行
白城市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实施的河流有19条、湖泊161个。其中跨县(市、区)河湖有7个,分别为嫩江、洮儿河、霍林河、额木特河4条河流和查干湖、三王泡、小香海泡3个湖泡。
在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过程中,白城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市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对上述7个跨县(市、区)河湖全部设立了市级河(湖)长,同时考虑到新开河、鹤鸣湖、东湖3个河湖比较重要,也设立了市级河(湖)长。其余河湖全部设立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白城市各级河(湖)长名单全部按照要求通过媒体进行了公告,并在河湖显著位置设立的公示牌上进行了公示。
(二)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开展
自河湖长制实施以来,先后开展了清河专项行动、河道采砂专项治理行动、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而且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全市清河行动共排查、清理河湖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包括畜禽尸体)4万余立方米,境内河道全部彻底清理一遍,全市河湖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各级河湖长巡河成常态,据统计2018年,全市市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95次,全市县级河长累计巡河712次,县级湖长累计巡湖829次,各级河(湖)长在巡河巡湖过程中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有力推动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
(三)着力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市按照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计划,坚持不懈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一是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指标约束,严格按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实施水资源论证,狠抓各行各业节约用水,各项指标达到要求。二是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组织实施了九大体系中的37项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3.9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92.1亿元,5个示范项目全面完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国家考核验收。三是加快推进河湖连通工程建设。投资5.09亿元,对已连通的水库泡塘实施配套工程建设,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并发挥显著效益。汛期,充分利用过境洪水丰富的有利时机,向89个泡塘引蓄洪水5.9亿立方米。
以上这些工作将是常态化,河湖长制作用将得到更大的发挥。
三、建立完善“河长制”“湖长制”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全市河湖长制制度机制基本健全。3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了法律依据。我们先后起草了《白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白城市关于完善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白城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白城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安排意见》、《白城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制定并印发了《白城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出台了河长制会议、信息报送及共享、督办督察、日常监管巡查、验收、考核问责办法及河长办工作规则等7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建立了“源头控制、水陆共治、联防联治”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1、自然资源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8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8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3、林业与草原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8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4、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8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联系人:张柏良 联系电话:18343610006)
白城市水利局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