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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体育科)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3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白城市游泳场馆的建议》(第3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白城市游泳馆改扩建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体育锻炼意识不断增强,我市原游泳馆已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游泳健身的需求,具体原因如下:

原有的白城市游泳馆建筑面积3750平方米,其中游泳馆用房2640平方米,原游泳馆用房冬季没有采暖设施,墙体没有保温措施,墙体也已出现破损,经维修后仍达不到保温效果,造成游泳馆冬季无法使用;屋面钢屋架没有做防锈处理,锈蚀较为严重;通风设施老旧,部分通风设备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失去维修价值;水循环净化系统处理能力下降严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经检测,游泳馆钢架结构鉴定为C级危房。因此,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特提出白城市游泳馆改扩建项目。

二、白城市游泳馆改扩建后规模及工程进展情况

新建游泳馆位于原游泳馆旧址,项目用地面积68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87.96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管网等公用工程及购置设备。项目改造完成后,预计每天游泳人数750人左右,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游泳服务设施的需求,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的具体行动,项目的建设对于提升国民意志品质和身体素质水平、拉动体育消费需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市游泳馆工程建设,我局抽调专人负责该项目前期筹备工作,目前,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划上会、发改委立项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工程造价概算编审等工作已经完成,下步我们将按照工程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游泳馆工程建设工作,力争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528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张爱民    509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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