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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2208004129920504/2025-03899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
标 题: |
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9日 |
索引号: |
122208004129920504/2025-0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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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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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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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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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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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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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9日
|
B
同意公开
白行执局〔2025〕38号 签发人:孙乃岩
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侯志洁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清除城市“小广告”顽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第110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监督处罚机制。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成立广告整治专班,对城区内违法小广告抽查巡检,发现问题转交辖区大队,大队对违法小广告的内容和信息加以核实,并对通话内容进行录音,并依据《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联合电信部门,在违法喷涂、刻画、张贴、胶贴的广告中标明其通讯号码的,由城管部门审核后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行为人通讯号码使用,外地号码追呼处理,有效遏制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违规行为。我局环卫部门设立粉刷小队对城市街路两侧、游园广场违法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清理粉刷。
二、在小区醒目处设置广告粘贴牌。物业行业管理部门在下步工作中将协助属地街道办事处,了解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希望增加广告粘贴牌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制定方案并召开业主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后实施,后续由社区进行管理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人维修维护相关物业设备设施,满足市民发布需求,让这类小广告有“家”可归,有“路”可走。
三、加强宣传教育。我局辖区各广场中队下步工作中,将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每逢重大节日或普法宣传活动,在广场、游园等地点发放宣传条例,LED大屏幕、执勤车辆播放等方式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张贴广告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文明素养,培养热爱城市,保持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
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于慧欣1764366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