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城市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白发改价联字〔2021〕168号
引嫩入白工程建设管理局、洮儿河灌区建设管理局: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吉发改价格联〔2021〕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如下。
一、改革实施范围
2018年白城市洮儿河、白沙滩、五家子三个大型灌区分别编制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的改革任务为45万亩。截止到目前,已经完成改革任务32.09万亩,其中洮儿河灌区9.16万亩、白沙滩灌区14.93万亩、五家子灌区8万亩。剩余改革面积12.91万亩,其中洮儿河灌区1.34万亩、白沙滩灌区11.57万亩,下步将根据省政策变化及灌区实际情况,推进我市灌区剩余改革任务。
二、改革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工程类型,明确我市改革目标:农田水利工程状况良好,工程良性管护机制总体完备;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试行,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有保障;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
三、改革任务
(一)完善配套供水计量设施。洮儿河、白沙滩两大灌区继续做好农田灌溉供水渠系计量设施配套安装工作,争取用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资金完善支渠口以上计量设施,使灌区真正达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要求。
(二)进一步完善农业水权制度。在2020年农业用水水权分配批复的基础上,洮儿河、白沙滩和五家子灌区根据灌溉面积变化、用水大户及零散用水户年种植面积变化等情况,按实际情况对用水户水权进行调整,并及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水利工程维护监管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提高农业供水效率,确保灌溉渠系正常发挥功能;宣传发动项目实施地的受益村民,自觉自愿地保护灌溉供水计量设施,使计量设施能长久运行。同时加强水费计收工作,按照供水合同收取灌溉用水水费,保证灌区良性运行。
(四)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用。积极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承担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和用水管理,以保障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的安全运行,灌溉效益的正常发挥。
(五)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大力推广抗旱耐旱作物。结合自身的优势资源和基础条件,积极转方式、调结构、全力推广抗旱耐旱作物。2021年,全市计划推广抗旱耐旱作物330万亩,其中高粱121万亩、谷子68万亩、绿豆69万亩、花生65万亩、葵花7万亩,占旱田作物的25%。二是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2020年全市已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2021年继续推动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计划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三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六)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机制。按照《白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批复意见和市水利局资金分配意见,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水价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
(七)完善农业水价机制
按照国家、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要求,调查非政府定价的小型灌区和井灌区农业水价、运行维护成本,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在实施政府定价的灌区实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制度(未实行计量供水的,要同时公开收费面积),按要求进行公示,提高水费计收工作的透明度。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省市分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制定本部门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注重部门协调,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时上报改革进展情况,宣传解读国家、省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改革的认识和理解,指导灌区更好地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城市财政局
白城市水利局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