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白城市推动物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白发改经字〔2021〕277号
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制定全市服务业“1+N”行动方案工作统一安排,依据省发改委制定的《吉林省推动物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吉发改经贸〔2021〕672号),结合白城实际,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白城市推动物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推动物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17号)和省发改委制定的《吉林省推动物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吉发改经贸〔2021〕672号),按照有目标、能落实、有抓手的原则,结合白城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根本动力,着力推进实施“七大专项行动”,“十四五”期间,全市现代物流业综合实力得到提升,现代物流体系基本形成,物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显著增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七大专项行动,着力推进16项重点工作事项,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物流通道畅通行动,提升物流运输能力和效率。
1.加快市域、县域间公路建设,补齐短板,提高通行能力和效率。以疏通“瓶颈路”为重点,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和县内农村公路提质增效,提高物流通行效率。(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二)实施物流枢纽创建行动,构建全域协同物流设施网络。
2.积极争取创建省级区域性物流枢纽。选择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市场运营主体竞争力较强的区域,按照省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省级区域性物流枢纽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三)实施冷链物流建设行动,推动冷链物流快速发展。
3.积极争取国家冷链物流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国家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组织推动地方政府、企业积极谋划重点项目,加大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力度。(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4.开展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和创建工作。组织具体条件的地方,按照省发改委要求,积极申报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5.积极配合省供销社建设吉林供销公共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计划到2023年末,运营管理的冷库容量达到7万吨,冷藏车辆达到80辆,移动预冷装置达到200台以上。(牵头部门:市供销社)
(四)实施农村物流体系建设行动,构建现代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6.推动县(市、区)客运站转型升级。拓展客运站物流服务功能,合理规划客货融合线路,完善物流仓储设施及设备,增加展示和电商产品代购代销等功能。到2023年底,全省60%的县(市、区)客运站完成“客货邮融合”升级改造,到2025年底,100%完成“客货邮融合”升级改造。(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7.布局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规划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改造既有乡镇客运站,增加完善仓储、配载、装卸、理货等货运服务功能,实现“客货同站”。引导农村物流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利用邮政、农业、供销、电商服务网点等设施资源,通过业务合作等方式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到2023年底,全省60%以上的乡镇建成乡镇运输服务站,到2025年底,乡镇100%建成农村物流服务站。(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8.布局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点。充分利用既有的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点、益农信息社、农村电商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点、村委会等公共资源,以小卖店、超市、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为载体,建设建制村农村物流服务点。到2023年底,全省50%以上的建制村建成农村物流服务点,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建成农村物流服务点。(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9.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印发《2021年白城市快递进村工程推进方案》,分解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到2021年底,全市新建300个村级快递服务点,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有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快递。(牵头部门:市邮政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五)实施物流集约化建设行动,推动物流业集聚集群发展。
10.推动物流园区转型升级。整合优质资源,优化结构布局,着力新建一批现代化物流园区、改造提升一批传统物流园区、整合淘汰一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物流园区,提升物流园区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白城市“一城三区”集中攻坚方案》,谋划建设白城综合物流园区项目。(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六)实施物流降本增效行动,提高物流企业运营效益。
11.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制定货车通行证申领流程,为城市配送车辆、运送鲜活物资车辆进城发放通行证;合理确定城市限行时间;根据交警总队工作安排进一步研究开展通行证网上审批工作。(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七)实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行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12.加大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组织推动地方政府、有关企业积极向国家多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动粮食仓储物流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3.推动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推动已获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进度,尽快竣工,投入使用。继续谋划一批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4.畅通粮食外运物流通道。畅通“北粮南运”大动脉,加强通道衔接,构建跨区域的粮食物流线路。加快集装箱场站改造、铁路专用线改造升级,实现与国家运输通道对接,推动公铁水多式联运和多种方式无缝对接,提高铁路运输以及铁海联运的比例。(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5.积极推广应用新的运输模式。建设散粮集并发运设施和集装单元化装卸设施,推广粮食运输“四散化”和铁水联运、公水联运等运输模式。建设集仓储、物流、应急加工、配送、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推动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衔接配套的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6.建设粮食物流枢纽。对接国家物流枢纽,加强粮食物流重点线路和节点的散粮中转储运设施和铁路散粮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具有综合基础设施支撑、具备多元化物流服务功能的物流枢纽。(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三、工作措施
(一)依规推动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省级规划的统筹、指导、引领作用,按照省出台的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等,推动地方物流业发展。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牵头部门每年年初应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实施季调度、半年总结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协调配合部门,每季度调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半年、全年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以督查检查为抓手,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实行专班专人负责,落实“五化”工作法,细化目标任务、实化工作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