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实训基地楼等校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发改社字〔2023〕32号
白城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呈报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实训基地楼等校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教请字[202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改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及后勤管理保障,扩大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因此该项目是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实训基地楼等校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实训基地楼等校舍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220800-04-01-375136)。
二、项目法人单位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三、建设地点
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9980㎡,总建筑面积23988㎡,其中:教学楼12780㎡,实习实训楼4200㎡;宿舍楼7008㎡;建设配套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弱电、消防、硬化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教学楼设置32个班,容纳学生2500人;实习实训楼容纳学生540人;宿舍楼容纳住宿学生800人。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2.04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白城职业技术学院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城职业技术学院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城职业技术学院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城职业技术学院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