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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989G/2023-02112
分  类: 大米产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白城大米品牌跃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发改粮仓联字〔2023〕7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989G/2023-02112 分  类: 大米产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白城大米品牌跃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发改粮仓联字〔2023〕7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关于印发《白城大米品牌跃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发改粮仓联字〔2023〕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动白城大米品牌建设,实现品牌价值显著提升,稻米产业跨越发展,根据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大米品牌跃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粮米联规〔2022〕61号)文件要求,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市出台了《白城大米品牌跃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措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5098010 )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城市科学技术局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白城市商务局

  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白城市银保监局

  白城市财政局 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白城市农业科学院 白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大米品牌跃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白城大米品牌建设,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吉林大米品牌跃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粮米联规〔2022〕61号)文件要求,结合白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作出的“粮食也要打出品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白城市“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对标高端品牌,从优良品种推广、知名企业培养、营销渠道拓展、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公共品牌一体培育等环节入手,加快释放“三大资源优势”,着力构建“四大产业集群”,不断提高白城大米品种、品质、品牌潜力,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实现白城弱碱地大米品牌价值显著提升,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30年,白城大米品牌体系、产业体系、标准体系、质量体系、营销体系趋于完善,品牌影响力和溢价能力显著提升。白城大米成为省内行业领军品牌,并带动旗下5个以上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成为国内高端农业品牌。全市中高端大米销量达到50万吨,占总量的50%。其中:吉林好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吉林裕丰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市名香米业、谷丰米业等“头部”品牌大米销量共达到30万吨。企业自有水稻种植基地达到80万亩,带动当地水稻平均收购价提高10%以上,实现白城市大米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做大、品牌做响、农业增收、农民致富”。

  三、重点任务

  实施白城大米品牌创建、良种选育、龙头培养、产业融合、质量管控、渠道开拓“六大提升行动”。共同推进“中国弱碱地稻米之乡——白城”的区域公共品牌,推进弱碱地稻米品牌建设,增加中高端大米销售量,提高销售价格。

  (一)实施品牌创建提升行动

  1.创建区域品牌。强化生态理念,充分发挥我市拥有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命名“中国弱碱地稻米之乡——白城”的资源优势,依托当地粮食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整合水稻生产、区域文化、加工销售资源,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品牌。重点推进以弱碱地为题材的白城大米品牌提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2.培育“头部”品牌。以“吉林大米”为样板,建立和完善白城大米“头部”品牌创建机制,不断增加白城大米优质企业加入到吉林大米优秀品牌名录当中,建立挖掘具备“头部”品牌市场潜力的企业,帮其建立社会资本融入,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源,从良种推广、基地扩产、仓储运输、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渠道对接、品牌宣传各个方面,支持和推动生态环境好、文化底蕴厚、品质特征强、质量标准高、市场渠道广,核心价值相对集中的优势企业抢占国内大米高端品牌市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农科院

  3.壮大品牌建设团队。围绕白城大米品牌建设,依托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组织水稻育种、栽培、收储、加工领域科研人员以及大米品牌策划、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吸收行业内优秀企业家,组成品牌建设专家库,强化白城大米品牌跃升工程人才支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4.搭建白城大米“地标”平台。通过全国粮食交易大会、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16粮食品牌日”、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主办“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的国际性大米品牌高端论坛(国际大米文化节),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参会,大力推动白城大米品牌与国内大米知名品牌接轨。同时,加快打造白城市·嘉兴市对口合作“升级版”,构建长期、稳定、紧密的粮食产销合作机制,全方位、高层次、多渠道宣传白城大米品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优质水稻品种选育提升行动

  5.加强水稻良种培育。对标国际国内高端水稻品种,推动市内农业科研院校联合优势种业企业,对优质水稻种植资源收集研究,针对高端大米市场需求组织科技攻关,培育一批具有白城特色,优质稳产的标志性品种,并给予水稻育种单位经费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农科院

  6.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应用。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和市内水稻育种企业,通过试验示范,遴选适合当地种植的水稻新品种,并优先推荐白城大米“头部”品牌企业试种。鼓励大米企业参与水稻新品种的选育和改良,推动优良品种商业化运作,打造独具优势的主打品种。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农科院

  7.加强优质品种保护。推动农业育种单位对我市长年种植、品质优异、产量稳定的优质水稻品种进行提纯复壮,建立优质水稻品种种性稳定保护体系。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三)实施龙头企业扶优扶强提升行动

  8.扩大企业自有基地规模。鼓励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托管、订单等多种形式,提高水稻自有基地规模和经营水平,保障粮质和粮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9.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纳入“好粮油”和“放心粮油”的企业予以扶持。支持开发功能型大米及衍生产品,水稻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设施改造、设备升级等创新应用,加快提升企业低温仓储、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综合实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10.强化金融服务。建立白城大米优秀企业重点扶持“白名单”,支持银行机构对诚信好、实力强的大米企业开通绿色通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开展由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大米企业参加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增进银企之间沟通和了解,畅通企业贷款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11.发挥基金效能。充分发挥粮食信用保证基金增信担保功能,鼓励商业银行参与基金增信业务,释放基金担保贷款规模,并向符合条件的白城大米企业倾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12.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结合白城大米产、购、储、加、销各环节特点,创新研发新型金融产品和贷款质押物形式,降低融资门槛,增加融资额度,提高放贷效率和规模,扩大信贷投放力度。

  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局

  (四)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行动

  13.创新发展新型业态。引导白城大米“头部”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依托自有基地,以基地种植和稻作文化为基础,打造集乡村旅游、康养度假、餐饮美食等产业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放大产品价值与生态价值的叠加效应,实现产品资源与产地资源有机整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乡村振兴局

  14.促进业态产品升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可视化农业,搭建具有网上观光、专属稻田认购、产品溯源、综合服务等功能的“吉田认购”平台,升级服务业态和产品消费体验。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15.培育三产融合组织体系。发挥行业组织专业优势和桥梁作用,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一体化合作经营组织形式,将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与传统的生产种植相结合,形成白城大米产购销利益共同体,促进一二三产整体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质量标准精准管控提升行动

  16.推动农田标准化管理。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生产过程和产品管控等环节入手,在优势水稻产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推选稻田基础设施改造,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全面提升我市粮食综合产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7.打造基地“样板”。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白城大米企业在自有基地推广“统一供种、统一耕种、统一施肥、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智能化生产模式,提升基地综合产出效益,创建一批绿色(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18.强化全产业链标准规范。聚焦消费升级和营养健康需求,完善白城大米品质检测标准和评价办法。制定白城弱碱地大米标准,规范水稻熟收、烘干、收仓、储存管理,从源头严把稻谷质量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9.构建大米质量溯源体系。通过优质粮工程、溯源项目申报,使我市溯源企业由现在的19户增加到30户,实现水稻从种植到终端销售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白城大米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实施品牌营销渠道拓展提升行动

  20.深耕销区市场。推动有条件的大米企业在现有营销渠道基础上,探索“公共仓+区域品牌(企业品牌)+运营商+直营店”集成营销模式,组建“白城大米运营中心”,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1.升级营销理念。推进面向中高端消费群体的“品牌营销”模式,通过搭平台、拓渠道,助推企业由传统意义上的“卖大米”向“重概念”“拼生态”,“赋文化”“强服务”转变。鼓励白城大米“头部”品牌企业瞄准全国高端用户市场,构建高端销售渠道,提供精准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2.拓展营销渠道。进一步强化白城大米电商平台建设,通过引入专业团队,用新营销理念,开展线上营销,提升白城大米在网络端的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3.推广体验消费。实施“白城大米进院校、进军营、进单位、进展馆、进景区”工程,支持大米企业与餐饮、会展、旅游、部队、大院校、大机关等机构合作,开设白城大米餐饮体验店、展馆精品屋、景区品鉴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白城大米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增加消费者与品牌大米近距离的体验和互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白城大米品牌跃升工程顺利实施,白城市政府成立白城大米品牌跃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跃升工程”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决策,审定工作方案和规划,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跃升工程”的统筹、协调、督导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围绕“六大提升行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把区域品牌创建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深入推进。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进“跃升工程”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三)强化政策支持。统筹使用相关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向品牌建设倾斜,重点支持水稻基地建设、订单农业、保鲜储藏(低温恒湿)库群建设。支持白城大米品牌培育、宣传推广、渠道拓展、资质认证、产品溯源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品种开发、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和人员培训。

  (四)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白城大米”品牌标识等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品牌使用和退出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品牌侵权、以次充好等现象,塑造品牌诚信理念,形成“创品牌、管品牌、强品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