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3年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发改投字〔2023〕189号
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2023年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白城投请字〔2023〕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通过项目实施,可全面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的面貌,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宜居、安全、便利的小区。经研究,原则同意2023年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3年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整(项目代码:2303-220800-04-05-782478)
二、项目法人单位: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位于白城市洮北区,涉及长庆街道等6个街道的21个社区。
四、调整原因及内容:
(一)调整原因。2023年6月6日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综指〔2023〕391号),白城市2023年中央城镇保障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提前下达资金1430万元,本次下达资金4056万元,合计下达资金5486万元。在此背景下,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待改小区重新现场踏查,在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并报请市政府同意。
(二)调整内容。
1.建设内容调整。
①调增内容。镀锌室外电缆桥架、楼道墙面粉刷、更换单元门、楼梯踏步维修(钢护角)、雨棚维修、屋面防水、房檐修补、更换楼道窗、栏杆扶手粉刷、小区人行道路改造、污水管线建设与疏通、地沟清掏、污水检查井清掏等。
②新增内容。公共楼梯间内弱电四网合一线槽改造、散水维修、改造混凝土路面及路缘石、外墙保温改造、外墙维修、外墙涂料(真石漆)改造、楼体雨水管更换及泵房改造等;新建路灯、雨水管线、雨水收水口、雨水检查井等。
2.总投资调整。
建设投资由原1442.51万元调整为5815.51万元,调增4373.00万元。
五、调整后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可研文本)
项目涉及电气改造工程、建筑公共区域修缮工程及污水排放设施改造工程等。
(一)电气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更换声光控、电表箱(含电度表)、线缆、 PVC 聚氯乙烯塑料管等。新增公共楼梯间内弱电四网合一线槽改造、小区路灯工程等。
(二)建筑公共区域修缮工程。主要包括楼道墙面粉刷、更换单元门、楼梯踏步维修(钢护角)、雨棚维修等。新增穿衣戴帽式屋面防水、琉璃瓦屋面防水、外墙涂料工程等。
(三)污水排放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污水管线、翻建污水管线、污水检查井翻建等。新增污水泵站改造、雨水管线新建、雨水收水口、检查井新建、地沟盖板工程等。
六、建设期限:2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815.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06.11万元(含建筑工程费4464.01万元,设备购置费133.00万元,安装工程费309.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8.62万元;基本预备费430.7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5486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9.51万元。
八、相关要求
(一)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