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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989G/2023-0766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标      题: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整体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发改粮产字〔2023〕22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989G/2023-0766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标  题: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整体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发改粮产字〔2023〕22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整体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发改粮产字〔2023〕221号

市能投集团、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属粮食企业:

  《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整体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 主动公开)

 

 

 

 

 

 

关于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整体划转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优化我市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深化市属粮食企业改革,切实发挥国企对振兴发展的支撑作用,将由市发改委所属的三户国有粮食企业整体划转给白城市能源投资集团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划转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划转企业基本情况

  整体划转的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分别为吉林白城三和粮食收储库、吉林白城经开粮食收储库、洮南市向阳粮食储备库。其中,三和粮库,下设3个分库,分别为岭下分库、坦途分库、三和粮库分库,企业现有员工49人,占地面积19.8万平方米,总库容19.5万吨。经开粮库,下设1个分库,为青山分库,企业现有员工39人,占地面积5.99万平方米,总库容7.62万吨。向阳粮库,企业现有员工24人,占地面积8.66万平方米,总库容7万吨。总资产1.55亿元,负债0.76亿元,所有者权益0.79亿元,资产负债率49.03%。具备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条件,3户粮食企业经营权和资产整体划转市能投集团。

  二、工作原则

  (一)“四个确保”。即确保企业正常经营,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四个不变”。即企业管理人员职务待遇不变,企业员工身份及收入不变,对外已签订的经营合同不变。三和粮库院内15000平方米土地及3024平方米成品粮仓无偿使用及管理权,已于2018年划归白城市军粮供应站,不变。

  (三)“三个暂缓”。即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外,经营性国有资产、闲置资产和企业资产处置、人事变动和大额资金进出暂缓办理,直至划转结束。

  (四)“五个移交”。即现有在职职工、三户粮食企业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分公司和子公司、遗留问题整体划转移交。

  三、移交的步骤

  (一)清产核资、财务审计。

  按照市政府要求,划转双方组织被划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

  (二)签署移交协议。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与市能投集团沟通协商划转具体事宜,核对资产清单和人员名单,由市发改委与市能投集团签署移交协议,完成资产、财务、人员、档案和党务工作接收。

  四、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划转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白城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整体划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子罡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国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德江 市发改委主任

  谢殿卿 市能投集团董事长

  吴 冬 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组长

  张 凯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洪和 市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粮食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粮食产业发展中心负责人朱彦君担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是:资产清查组,组长张扬,配合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粮食企业人员、财务、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法律指导组,组长王瑞刚,对粮食企业整体划转工作提供法律顾问支持;综合移交组,组长朱彦君,负责完成资产、财务、人员、档案和党务等交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时间进度。资产移交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所有交接手续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推进,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协调督办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三)强化矛盾纠纷处置。原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的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由原单位自行负责,抽调专人集中解决,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

  (四)强化部门配合。资产移交工作涉及发改、财政、审计、纪检、能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合力共为,推动此项工作平稳过渡,确保市属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划转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