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白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举措的通知
白发改环字〔2024〕145号
各市直、中(省)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4〕9号)精神,结合白城实际,制定了《白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举措》,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主动公开)
白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落实举措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4〕9号)指示精神,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
(一)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粮油食品加工、化工、医药、纺织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每年组织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10个。(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到2027年重点领域生产装置能效水平全部达到节能水平,逐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到2027年,力争完成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更新共计81台。(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同步更新。更新改造自来水厂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淘汰年限长、耗能高的设施设备。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进老旧小区天然气管道建设。推进供水、供热、燃气等安全感知设备的安装和更新。到2027年,更新改造环卫设施设备84台(套),全市增设供水管网监测系统1套,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更换污水处理厂细格栅、氧化沟、脱泥机等设备;增加燃气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形成覆盖广泛管网安全监测网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到2027年,力争全市域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100%,始终保持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100%。加快推进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更换进度,到2027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60%以上,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化率达15%。(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六)稳步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科学制定更新计划,稳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到2027年,计划更换动力电池200-250KWH,131台。(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消防领域设备更新。对功能缺失、性能较差和即将到达服务年限的消防车辆按计划、分批次淘汰,逐步提高大功率、高性能、智能化的消防车辆配备比例。提升防护设备防护等级。补齐应急救援装备短板,提升救援装备质量。到2027年新增训练设施建筑面积5958平方米,塑胶跑道2113平方米,一级消防站4个、共22312.54平方米,购置消防装备2660套。(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八)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全面摸排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底数,对符合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落实上级报废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机主报废更新。稳步推动高耗能、效率低、重污染的老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更新换代,推动新型高效智能农业机械购置,年度新增新型智慧农机占比5%。按照要求做好农机报废拆解企业的审核认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到2027年更新到报废年限的农业机械7230台(套)。(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对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超过使用年限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提高医疗设备水平,推进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合理配置2-3人间比例,合理增设卫生间和改善现有卫生间条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到2027年更新各类医疗设备86台(套)。(市卫健委负责)
(十)提升教育设施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和资金,支持我市中高职学校更新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基地等老旧教学设备设施,加强中小学校网络建设、智能终端、录播教室等教育数字化设备更新迭代,提升教育设施水平。2024年更新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设备、信息化终端3084台,到2025年计划更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3298台,更新35间实验室设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文旅设施水平。推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旅游观光船、景区导视牌、冰雪旅游设备(含造雪机、魔毯等)、大型游乐设施、演艺设备(含灯光及视频显示设备、演艺音响等)、智能设备(含票务系统、巡查监控等)、景区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街区等设备更新改造。(市文广旅局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汽车累计以旧换新1.2万辆,家电以旧换新10万台(套)。
(十二)鼓励汽车以旧换新。全市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不少于2场。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落实新能源汽车购买优惠政策。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设置“以旧换新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张贴专用标识,指定专人负责,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答疑服务,优先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对于公交、出租等重点民生运输企业更新营运车辆的,推行“上门查验服务”。(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空调、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等八类商品换新,推广绿色、智能、节能新家电,对换购消费者给予优惠。提高家电售后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消费体验。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暨“绿色智能家电进万家活动”。建立生产、销售、回收及电商合作机制。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达到12万台。(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鼓励家装消费品换新。组织开展绿色、智能家居消费主题活动。推动卖场、电商平台、社区设立专柜专区,打造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广家居体验馆,鼓励居民购买智能家居产品。推动组织开展陶瓷、地板、照明等促销活动,推出惠民套餐,带动局部改造、旧房装修等消费。(市商务局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站点3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5万辆以上,报废回收机动车回收超2.4万辆。
(十五)建立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立回收网络,合理优化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优化回收模式,推动实施“互联网+上门回收”方式。到2027年实现县(市、区)回收站点全覆盖。积极争取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培育1-2户回收典型企业。(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做好企业备案,实施“一证通办”“一站式”服务。支持企业和群众在本市辖区内各车辆管理所及社会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网点就近办理相应车型转让登记业务。对商务部门备案的二手车销售企业异地购进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并反向开具销售发票,允许其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让迁出登记。支持电子产品翻新鉴定销售业务。不断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探索二手车出口业务。到2027年,二手车交易量增至1.5万台次。(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白城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桥梁作用。推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双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推动二手商品在线上平台流通交易,促进闲置物品流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稳步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谋划风电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废旧电池回收循环利用等项目。(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九)参与制定(修订)国家、省级地方标准。配合省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制定《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做好标准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反馈等相关工作。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做好相关企业标准实施的指导,为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做出应有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推进工业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对标达标提升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动标准国际化衔接。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化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指导我市重点企业开展执行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分析工作。支持市内单位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组织谋划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等资金支持,积极组织域内企业申报,力争到2027年13户企业纳入省级“智转数改”项目库,在贷款贴息、事后奖补和担保费补助等方面获得省级财政支持。统筹用好消费券奖补资金,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加大家电以旧换新。加大政府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和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深入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及时为购入机械设备产生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企业办理退税。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回收报废产品“反向开票”。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市税务局负责)
(二十三)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合理利用绿色信贷政策,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落实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给与适当减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白城分行、金融监管总局白城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纳入白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深化创新支撑。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落地。到2027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280项以上。(市科技局负责)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领域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支持政策,确保企业和消费者广泛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