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林省白城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白发改投字〔2024〕167号
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送<吉林省白城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白城投请字〔2024〕35号)收悉。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设计文本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关于呈送<吉林省白城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经管吉评〔2024〕107号),经研究认定,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白城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白发改投字〔2024〕72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城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项目(项目代码:2405-220800-04-05- 735262)。
二、建设单位: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设计文本)
主要包括埋地管道及阀井燃气浓度监测与燃气中压调压柜监测系统等两项工程。
1.埋地管道及阀井燃气浓度监测。购置安装管网哨兵610台,阀井哨兵313台;
2.燃气中压调压柜智能监测系统。购置安装中压管网调压柜智能监测设备40台。
四、建设地点:白城市主城区内。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1004.45 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工程费用 825.12 万元(含建筑工程费 2.85 万元,设备购置费 701.06 万元,安装工程费 121.2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2.48 万元;基本预备费 56.85 万元。(详见概算总表)
六、建设期:21个月。
七、相关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
(二)请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四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附表:总投资概算表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