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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989G/2024-07412
分  类: 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标      题: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岭下镇四家子村、岭河村“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白发改投字〔2024〕19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989G/2024-07412 分  类: 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标  题: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岭下镇四家子村、岭河村“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白发改投字〔2024〕19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

岭下镇四家子村、岭河村“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发改投字〔2024〕195号

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岭下镇四家子村、岭河村“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可研调整的请示》(洮经管发〔2024〕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通过项目实施,将为该区域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带来新动力,达到提高耕地产出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经研究认定,原则同意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岭下镇四家子村、岭河村“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调整原因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承包农户改变了意愿及优化可研报告的需要,洮北经开区管委会于2024年10月18日例会,审议并通过了涉及到的项目建设规模、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事项的调整。

  二、调整内容(详见可研文本)

  主要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和建设期进行调整。

  (一)建设规模调整:土地整理面积由227.4072公顷调整为166.7488公顷,调减60.6584公顷。

  (二)建设内容调整:主要涉及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三)总投资调整:总投资由原3672.62万元调整为3218.50万元,调减454.12万元。

  (四)建设期调整:建设期由18个月调整为32个月,调增14个月。

  三、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岭下镇四家子村、岭河村“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调整。

  项目代码:2208-220800-04-01-655366

  四、项目法人单位: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设地点: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岭下镇四家子村和岭河村。

  六、调整后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可研文本):

  建设规模为166.7488公顷,其中:四家子村建设规模面积为138.2535公顷;岭河村建设规模为27.6953公顷。

  建设内容:建设斗渠总长24576m,排水斗沟总长度为30174m,斗渠进水闸43座,直埋D50水泥管202座,放水口997个。修建生产路1296m。涵管桥28座,现灌排渠系维护1项。

  七、建设期限:32个月。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218.5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741.95万元(土地平整工程1320.94万元,土壤改良工程618.45万元,灌溉与排水工程699.26万元,田间道路工程37.46万元,其他工程65.84万元);设备购置费34.19万元;其他费用348.62万元;不可预见费93.7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九、相关要求

  (一)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落实好以工代赈有关要求,最大力度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三)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主动公开)

 

 

 

195号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