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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989G/2025-01280
分  类: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  批复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9日
标      题: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市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白发改投字〔2025〕3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989G/2025-01280 分  类: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  批复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9日
标  题: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市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白发改投字〔2025〕3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白城市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发改字〔202533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送〈白城市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白住建函〔2025〕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恒裕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恒裕评发[2025]03-0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白城市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可研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1.项目名称:白城市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

  2.平台代码:2502-220800-04-05-302230。

  二、建设单位: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白城市主城区内140个小区,共43000户。

  四、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覆盖140个小区43000户。

  2.建设内容:项目为白城市140个小区更换智能燃气表43000台、安装家用智能燃气报警器43000台、安装管道燃气自闭阀40000套、长寿命软管40000根。

  五、建设期限:2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450.27万元,其中:安装工程费4675.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1.04万元;基本预备费403.73万元。资金来源由建设资金自筹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市发改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验收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监管,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项目单位整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牵头组织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并督促项目法人单位落实运行管护制度。

  (六)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积极筹措落实项目资金,严禁违规套取、置换、截留、挤占或挪用财政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当中的各项措施,坚决杜绝重大环境影响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和经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投字33号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