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市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白发改投字〔2025〕56号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白城市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初步设计>批复的函》(白市交函字〔2025〕6号)收悉。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白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联合编制的设计文本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白城市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爱建白评字〔2025〕001号),经研究认定,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市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白发改交运字〔2024〕156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1.项目名称:白城市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
2.项目代码:2405-220800-04-01-198665。
二、项目法人单位
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站前广场、道路发车位、社会车辆停车位、绿化、场地铺砌、围墙、站务用房、附属用房、综合用房、敷设水暖电外线。其中:铺砌站前广场192.3平方米、道路(含3个发车位)3881.2平方米、社会车辆停车位(8个社会小型车辆)129平方米、绿化1737平方米、场地(停车位嵌草砖)2365平方米、站务用房560.1平方米、附属用房736平方米、围墙245米,改造综合用房713.48平方米,敷设水暖电外线532米,购置设备79台/套/个/块。
四、建设地点
白城市洮北区瑞光北街62号。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1039.2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20.97万元,流动资金18.3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吉林省交通专项资金46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579.28万元。(详见概算总表)
六、建设期
24个月。
七、相关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
(二)请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四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附表:总投资概算表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