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
地热部分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白发改环字〔2025〕94号
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地热部分节能报告的请示》(通发改字〔2025〕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通榆湘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5138万元,项目场地总占地面积18165.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0.52平方米。建设无干扰2400米地热井17口、300米地热井150口、一体式水(地)源(中深层)热泵机组4套、一体式水(地)源热泵机组模块2套、一体式水(地)源热泵机组1套、空气源热泵机组3套、电锅炉2台;新建DN500一次网管道1300米(管沟长度);改造4座现状换热站板式换热器。建成后总供热面积51.52万平方米,最大供热负荷25.18MW。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地热部分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白城工程咨询能评字〔2025〕3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耗为5381.7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4378.99万千瓦时。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应优化管路设计,合理设计地埋管深度、间距和长度,采用闭式循环系统;应采用变频水泵和智能水力平衡阀;应采用自适应控制算法,引入物联网平台,实时监测机组运行参数。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应选用合适机组,安装能耗监测系统,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