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城静康医院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白发改社字〔2025〕97号
白城静康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白城静康医院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白城静康医院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1.项目名称:白城静康医院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2506-220800-04-01-358829。
二、建设单位
白城静康医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白城市全盛路461号。
四、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业务用房进行室内改扩建,总改造面积3792.78平方米,预设10个诊疗科,其中普通精神科3个(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重症精神科1个,老年精神科1个,老年病科1个,理疗室1个,精神康复中心1个,医技科1个,预防保健室1个;同时购置设备21台(套);改扩建主要包括地面、墙面、天棚、隔断等室内改造工程,改造配套的给排水、供电、供暖、消防、环保等工程。项目建成后接待能力可达到50人/日。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21.51万元,设备购置费302.75万元,安装工程费21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1.60万元,基本预备费57.14万元。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白城静康医院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白城静康医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城静康医院建设项目为企业自筹资金,结合本项目建设进度等具体情况,所涉及的工程均不采取招标组织形式。
(四)请白城静康医院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期,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