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政务舆情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及时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五)监测收集与报送。安排人员对政府门户网站、“科技白城”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发现政务舆情时,第一时间向宣传部门、网信部门报告,同时向市级政府领导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六)分析研判。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界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七)公开回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加强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坚持正面引导舆论。
三、强化工作保障
(八)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九)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传播主流声音。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权威性和时效性。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