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市各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充分激发企事业单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紧紧围绕我市“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切实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支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白城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申报的白城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遴选,采取只立项不安排财政补助经费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高校,建有科研项目管理内部制度,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等条件。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当年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
三、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一式5份,按照白城市科技局职能分工,对白城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具体申报流程和相关事宜如有疑问,可向规划与管理服务科(法规科)询问,联系人:孙雨佳(3235020 18904362340);农业类、社会发展类项目报送农业科技与社会发展科,联系人:宋晓峰(3235027 15590786677);工业类、科技成果转化、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报送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联系人:王景明(3235019 18004367268)。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预期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与往年已立项的项目研发内容雷同的或已获得过其他政策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2.申报材料的撰写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不得弄虚作假。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严守科研诚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将往年已立项的项目重复申报,一经发现,按规定列入市科技领域信用黑名单。
4.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受理。
附:白城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白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