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项目审批工作制度
白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批项目包括: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许可证核发、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初级)核发,爆破作业人员(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许可证核发、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民用枪支持枪证件核发(射击运动枪支持枪证除外)、民用枪支配购许可证核发、枪支弹药携运证的核发、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的核发、射击运动枪支持枪证核发、狩猎场配置猎枪的审批、营业性射击场的批准审批、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审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保安服务公司的审批、自招保安员单位的备案、保安员证考试工作防范措施。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为:
1、加强政治素质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
3、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机关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做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审批,避免违规办理的问题发生。
4、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执法素质,严格执法秉公办事。
5、严把各项批准手续关,认真审查申报审批的事项。
6、对社会公布办事流程,接受群众监督。
7、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接受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的财物或宴请、拒绝贿赂。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