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城市2025年度“瀚海励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自发):
按照白城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白城市2025年度“瀚海励学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瀚海励学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白城市民政局代章)
2025年3月24日
白城市2025年度“瀚海励学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高考学生的支持力度,帮助困难学子高质量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实施“瀚海励学行动”并提标扩面。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一)资助范围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边缘(城镇户籍家庭经济收入在月人均560元—1120元之间,农村户籍家庭经济收入在月人均410元—820元之间)家庭子女;
3.脱贫家庭子女;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孤儿。
(二)基本条件
1.白城户籍学籍,进入高考专科分数线,并被录取;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4.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5.感恩上进,热爱家乡;
6.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助标准
1.被“双一流”大学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30000元;
2.被其他本科院校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15000元;
3.被专科学校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50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政策。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瀚海励学行动”设立目的意义、资助对象标准、申报时间程序等,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庭尽知。
完成时限:4月20日前
(二)申请报名。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组织各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报名,收集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汇总学校出具的学生综合情况评定意见。
完成时限:5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调查核实。各县(市、区)民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属地教育部门汇总的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精准确定拟资助对象。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5天。
完成时限:7月15日前
(四)确定资助对象。高考录取结束后,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学校办理登记,由教育部门汇总后报民政部门形成最终资助名单。
完成时限:收到录取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
(五)发放助学金。各县(市、区)采取适当形式,将“瀚海励学行动”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四、责任分工
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一)市民政局:负责“瀚海励学行动”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认定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和孤儿身份,发放助学金等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开展多形式“瀚海励学行动”校内宣传,组织学生以学籍为主进行申报,初核学生信息,汇总学生申报、录取情况送市民政局,组织学生参加发放仪式等工作;
(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认定脱贫家庭子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等工作;
(四)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瀚海励学行动”的组织实施;
(六)市慈善总会:负责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瀚海励学行动”工作,按照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分工任务,确保“瀚海励学行动”落实落细。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对“瀚海励学行动”进行社会宣传,切实增强活动的知晓范围和影响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自有平台做好活动的校内宣传,确保在校学生人人皆知。
(三)严格依规审办。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在信息采集、材料申报、评选审核、助学金发放等环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明确责任,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确保“瀚海励学行动”相关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