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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80001359192X8/2025-02586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白城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关于确定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
索引号: |
1122080001359192X8/2025-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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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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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白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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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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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印发<关于确定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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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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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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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确定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年5月21日,白城市民政局联合白城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确定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意见>的通知》(白民联发〔2025〕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4年12月,省民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民发〔2024〕43号),明确要求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民发〔2024〕43号).
(二)起草过程。以2024年度白城地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参数初步确定了今年的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4月18日,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均未提出异议。5月6日,通过了合法性审核。5月21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并向社会公布。
三、主要内容
(一)城乡低保标准。依据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测算,2025年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57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月人均450元。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2025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月人均85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月人均608元;城乡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月人均534元、356元和178元。
以上新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